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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場)、鎮直各單位:
現將《甘坊鎮2021年河長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遵照執行。
甘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甘坊鎮2021年河長制工作要點
2021 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縣上下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動適應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強化河長制工作,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治理、綜合施策、部門協作,進一步加強河湖保護、管理與治理力度,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呵護奉新秀美的自然生態環境。
一、強化河長制,推動河長制“有名”“有實”“有能”
1.進一步強化組織體系。根據河長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各級河長名單并向社會公布;繼續健全和完善村級巡查員、專管員、保潔員隊伍,優先聘用建檔立卡貧困戶承擔公益崗位,將河湖保潔納入全域城鄉環衛一體化;充分發揮“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生態檢察室、“企業河長”、“民間河長”在河湖保護中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河小青”志愿者在河湖保護中的監督和實踐作用。(鎮政府、各村場)
2.進一步強化責任體系。進一步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充分發揮縣級河長部署總體工作、協調解決問題、組織專項整治、實施一河一策、開展監督檢查等作用,以及鄉村級河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的作用,切實做到履職盡責;堅持問題導向,督促各級河長巡河督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好巡河督導記錄,督促問題整改到位;結合城鄉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黑臭水體整治,將河長制管理延伸到最基層,治理小微水體,管護“神經末梢”;發揮責任單位河流管理責任主體作用,依法履行河流管理、治理和保護的職責。(鎮政府、各村場)
3.進一步強化落實制度體系。深入貫徹落實《江西省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江西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規范》、《江西省流域綜合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和提升河長制工作。嚴格執行河長制的會議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及時研究部署年度重點工作,實現信息及時報送;嚴格執行工作督辦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繼續對各類問題清單實行滾動、銷號、閉環管理。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對河湖“四亂”、水體污染等重點問題通過河長令、一地一單、督辦函等方式跟蹤督辦。嚴格執行考核問責制度,進一步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單位和河長制工作機構的責任。(鎮政府、各村場)
4.進一步抓實基礎工作。認真謀劃“十四五”期間河長制工作,制定強化河長制建設幸福河湖的實施方案;修編完善“一河一檔”“一河一策”,實行年度目標任務具體化,按照省級要求,切實抓好《江西省“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護治理規劃》的落實;進一步強化河長制信息化平臺、APP 的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平臺開展巡河、督辦,大力促進河湖保護數據采集和共享,積極推進與省河長制信息化平臺的對接。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河長制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融媒體,宣傳河長制工作成效及典型經驗;繼續推進河長制進黨校,鼓勵河長帶頭宣講河長制工作;繼續強化社會公眾的參與意識,強化中小學生的河湖保護和涉水安全意識。(鎮政府、各村場、甘坊學校)
5.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選鎮本級至少選擇1個所轄村場或本級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部門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財政所)
6.持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節水管理制度體系,配合省級建立主要工業產品、高耗水行業、農業生產等用水定額體系;配合省級編制節約用水“十四五”規劃,縱深推進節水載體建設;激活節水內生動力,積極探索財政補助等節水激勵機制;深化節水宣傳教育,開展節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鎮政府、財政所)
二、二、打造“清河行動”升級版,鞏固提升河長制
8.進一步強化城鄉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持續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擴容,提高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收集管網建設;待《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出臺后及時做好實施有關工作;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化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動環衛作業市場化,統籌推進農村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鎮政府)
9.進一步強化保護漁業資源專項整治。鞏固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成果,統籌推進潦河、潦河干流禁捕;落實漁民轉產就業“1131”計劃,加大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創業輔導和跟蹤服務力度,制定漁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清單,加大“護魚員”等公益崗位開發;加強禁捕水域漁政執法機構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全流程、全環節、全鏈條溯源打擊,斬斷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黑色產業鏈利益鏈;加大非法電捕魚行為的打擊力度。(鎮政府、派出所)
10.進一步強化黑臭水體管理和治理。加強對集鎮建成區已完成整治黑臭水體的管理,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效果,推進“長制久清”;全面完成縣城黑臭水體的排查,并按照“一水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整治提升農村水環境質量。(集鎮辦、工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1.進一步強化破壞濕地和野生動物資源整治。切實強化濕地資源用途管制,著力強化重要濕地和城區濕地的占用管理,堅決落實濕地總量管控要求;嚴厲查處獵捕、販賣、運輸野生動物等違法違規行為。(林業站、派出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調整超出法律法規規定范圍的禁養區;繼續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大力推廣糞肥還田農牧結合實用模式。(工辦、農業農村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3.進一步強化農藥化肥零增長行動。突出抓好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示范、化肥減量增效技術示范等,集成推廣生態調控、理化誘控、生物防治和科學安全用藥等綠色防控技術,持續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加強有機肥推廣使用,實現農藥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農業農村辦、林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進一步強化河湖“清四亂”整治。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強化督查暗訪,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問題整改,建立動態銷號,堅決制止和查處河湖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違法行為;深入推進非法矮圍專項整治。(鎮政府、派出所、國土所配合)
15.進一步強化非法采砂整治。強化河道采砂管理,科學編制規劃,合理利用砂石資源,落實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非法采砂整治行動,保持打擊非法采砂的高壓態勢。(鎮政府、派出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進一步強化水域岸線利用整治。加快編制河湖岸線利用規劃,要和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依法依規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保護范圍,進一步修訂完善劃界成果,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審批。(鎮政府、國土所、交警大隊配合)
17.進一步強化水質不達標河湖治理。編制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問題,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鎮政府、各村場)
18.進一步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相關信息,對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開展監測,推進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依法封堵、取締違法設置的入河排污口。(鎮政府、派出所負責)
19.進一步強化河湖水庫生態漁業整治。加快劃定水產養殖“三區”,依法依規取締影響河湖水庫生態環境的養殖承包合同,全面清理河湖水庫禁養區內非法“三網”養殖;加大對河湖水庫使用無機肥、有機肥、生物復合肥等進行水產養殖的排查力度,嚴厲整治養殖污染水體的行為。(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場)
20.進一步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推進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扎實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依法劃定和問題排查整治;進一步優化城鄉供水一體化模式,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體系基本建成。(鎮政府)
21.進一步強化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明確相關機構和專業力量持續開展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建立健全河湖水域治安整治聯合打擊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保護水域生態聯合宣傳機制;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水域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鎮政府、派出所、林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三、探索河湖治理新思路,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2.持續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以空間規劃為引領,開展陸域防控治理、岸線美化優化、水域保護修復等生態建設行動,構建綠色產業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流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實現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鎮政府、國土所、林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鞏固提升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和系統治理的思路,繼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鞏固流域已有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成果,進一步提升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水平,著力改善河湖生態環境,促進河湖系統健康;積極創建水利風景區。(鎮政府、國土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甘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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