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河長制?
河長制是各地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地方黨政領導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的一項制度創新。河長制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通過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河長制有什么意義和作用?
(1)意義: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解決中國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舉措;完善水治理體系、保障國家水安全的制度創新。
(2)作用:有效調動地方政府履行河湖管理、保護主體責任,促進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河湖功能逐步恢復,有力推動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
三、實行河長制要解決什么問題?
實行河長制,可進一步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對河湖管理保護的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以河長制為平臺加強部門聯動,可有效解決涉水管理職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護的合力。同時,積極吸納社會群眾參與,有利于建立全民關注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局面,解決侵占河道、圍墾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體、電魚毒魚等制約河湖保護的突出問題。
四、各級河長有哪些職責?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五、河長制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一是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妥善處理河流保護管理與開發利用的關系,促進河流休養生息,維護河流生態功能。
二是堅持黨政領導,統籌協調。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負責制,實行黨政同責,構建組織體系,明確工作責任,加強部門聯動;遵循生態系統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將流域作為管理單元,統籌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綜合治理成效。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屬地管理。針對區域和流域實際,加強分類指導,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著力解決河流保護管理突出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協調各方力量,落實屬地責任。
四是堅持強化監督,全員參與。依法治水管水,加強督察考核,嚴肅責任追究,強化社會監督;把綠色發展新理念納入村規民約、文明守則,廣泛動員社會參與,營造全社會關心保護河流的良好氛圍。
六、河長制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的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格水功能區管理監督,控制排污總量和污染項目審批。
二是加強水污染防治。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防治目標和任務,實行水陸統籌,強化聯防聯控,加強綜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優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嚴格環境準入,主要流域上游區域嚴控新建、擴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項目,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推進工礦企業、城鎮生活、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農業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強化重點行業清潔改造、工業集聚區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三是加強水環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加強黑臭水體治理、生活污水垃圾處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開展飲用水源規范化建設,推進小流域及農村水環境整治;嚴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隨意調整和侵占河道岸線等行為。
四是加強水生態修復。推進河流生態修復與保護,開展河流健康評估,落實空間管控,構建科學合理岸線格局,加強河流水域岸線管理保護,依法劃定河流管理范圍,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加強水源涵養林和濕地公園建設,加強城鎮農村小微河道“毛細血管”治理,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推進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解讀聯系人:吳重宇,聯系方式:0795-46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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