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便民利企舉措及辦事指南
一、居民身份證類
1、落實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就近辦理。
(1)在宜春市居住的全國各省份戶籍居民,憑身份證、護照、居住證、駕駛證、社會保障卡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之一可就近選擇在宜春市范圍內任意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損壞換領、丟失補領 40 元/證;有效期滿換領 20 元/證。
2、開通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全國跨省通辦。全國其他省份戶籍居民可在宜春市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省內戶籍居民的首次申領異地受理正在逐步開通中)
(1)16周歲及以上公民
①申請人到居民身份證照相館拍攝居民身份證照片;
②申請人到現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簽訂書面承諾書
?采集指紋辦理
(2)未滿16周歲公民
①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到居民身份證照相館拍攝居民身份證照片;
②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到現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交驗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簿未體現監護人與申請人親屬關系的,則需提交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合法穩定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 簽訂書面承諾書
?采集指紋辦理
(3)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4)辦理地點:派出所。
(5)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免費。
3、開通臨時身份證“省內通辦”。
(1)江西省內戶籍人員在申領正式居民身份證期間,可就近選擇在宜春市范圍內任意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3)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4)辦理地點:派出所。
(5)辦理費用:10元/證。
4、優化居民身份證照相服務。
照片復用服務。
(1)16周歲以下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群眾,2 年內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或16周歲以上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群眾,5年內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按照群眾自愿原則,可以使用原身份證相片信息,不需要重新拍照。
(2)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5、提供身份證自助拍照、申領服務。部分派出所窗口配備自助照相機、自助辦證機等自助設備,提供24小時不間斷服務。群眾可自行前往自助拍照、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6、開通居民身份證辦理“綠色通道”。對高考、中考、參軍、參賽等急需用證人員,優先受理。
7、提供身份證辦理進度查詢服務。申請辦理了居民身份證的群眾,可通過“江西公安”、“贛服通”APP或登錄互聯網上江西省公安廳門戶網站,一鍵查詢身份證辦理進展情況。
二、戶籍業務辦理類
8、取消群眾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群眾在派出所窗口辦理戶口、身份證、居住證業務時,對公安機關需存檔的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安機關通過拍照電子化存檔或復印存檔。
9、推行全國戶口遷移跨省通辦。
(1)實行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等6個事項“跨省通辦”,群眾只需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遷出地公安機關網上辦結戶口遷出,實現遷入地一站式辦理。
(2)辦理時限:9個工作日。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10、推行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
(1)全國戶籍居民跨省就業、就學、居住,以及因家庭矛盾等原因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申請人可異地申請開具戶籍類證明。
(2)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11、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
(1)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為戶口遷移的基本條件,取消參保、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等落戶限制。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屋,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本地親友(含直系親屬、旁系親屬等)擁有合法產權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租賃住房。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招錄(聘用)或與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的,從事自由職業并辦理居住證的人員。
(2)辦理時限:即時受理。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12、暢通人才落戶通道
(1)具有中專及以上院校畢業生憑學歷證書等材料、技能型人才憑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可選擇在樟的親屬家庭戶、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落戶。
(2)辦理時限:即時受理。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13、提供重名查詢服務
(1)群眾可通過下“江西公安”或“贛服通” APP,使用重名查詢服務。
(2)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3)辦理地點:網上辦理。
(4)辦理費用:免費。
三、流動人口居住證和租賃房屋管理類
14、開通人才辦理居住證“綠色通道”。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憑相關材料,在居住地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滿 6個月條件限制,在辦理居住登記后即可申領居住證,并在申領后五個工作日內制發居住證:
(1)符合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工業園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條件之一的,申領居住證時應提供學歷證書、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工業園區、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認定文件等材料之一,以及在當地就(創)業的證明材料。
(2)個人在當地投資 30萬元以上的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3)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4)辦理地點:派出所。
(5)辦理費用:免費。
15、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
(1)前往內地(大陸)居住滿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對 預期在宜春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且符合條件的也可申請辦理), 根據本人意愿,可憑以下材料,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 點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20 個工作日內即可領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領。申請受理 之日起,港澳臺居住證有效期為 5年,有效期滿可以換領新證:
a.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包括有效的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b.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2)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
(3)辦理地點:派出所。
(4)辦理費用: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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