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應急字〔2022〕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會: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廳下發《關于加強全省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贛應急字〔2020〕63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在保運轉專項資金中安排15.036萬元給縣應急管理局,由縣應急管理局統一發放全縣村級災害信息員補助津貼,并完善建立考核發放相關臺賬,現具體要求如下:
一、補助對象、標準及用途
此項資金用于全縣179名村級災害信息員補助津貼,按照村級災害信息員每人每月100元的補助標準,其中縣財政按每人每月70元補助,省財政按每人每月30元補助,此次補助發放為縣級資金部分,省級部分待資金到位后再發放。縣應急局將于近期如數通過“一卡通”發放2021年6月-2022年5月災害信息員補助津貼。
二、明確災害信息員職責和任務
災害信息員主要承擔本轄區內災情報送、臺賬管理以及評估核查等工作,同時兼顧災害隱患排查,災害監測預警、險情信息報送等業務,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和緊急生活救助等工作。各地要明確工作要求,切實抓好災情統計報送工作,嚴格工作紀律要求,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要強化應急值守,確保在崗在位,通信暢通;災后應及時、主動、準確報告災情,避免遲報、漏報,不得虛報、謊報、瞞報災情。
三、強化考核管理
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情況已納入我縣應急工作年度考評,對行政村災害信息員實行“進退考核機制”,由鄉(鎮)應急管理部門組織考核。請各鄉鎮及時與2021年6月-2022年5月期間任職、2022年6月新入職的村級災害信息員簽訂聘用協議(詳見附件5),并由鄉鎮進行日常管理工作(詳見附件2-5)。若出現報災不及時、消極應對工作、年底考核不合格或群眾舉報事件屬實的,將從災害信息員隊伍中辭退。對于工作成效顯著,最大程度挽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積極申報進行獎勵;對因個人原因導致報災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責。
特此通知。
附件:1、奉新縣2021年6月-2022年5月各鄉鎮村級災害
信息員補助經費發放表;
2、災害信息員工作考核辦法;
3、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
4、災害信息員管理制度;
5、災害信息員聘用協議。
奉新縣應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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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縣2021年6月-2022年5月各鄉鎮 村級災害信息員補助經費發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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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街道) |
發放人數 |
發放標準 (元/月) |
發放月數 |
金額(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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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馮川鎮 |
4 |
70 |
12 |
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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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岸鎮 |
20 |
70 |
12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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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赤田鎮 |
16 |
70 |
12 |
1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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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宋埠鎮 |
13 |
70 |
12 |
1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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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干洲鎮 |
20 |
70 |
12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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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干墾場 |
5 |
70 |
12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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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牧漁場 |
4 |
70 |
12 |
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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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澡下鎮 |
9 |
70 |
12 |
7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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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會埠鎮 |
13 |
70 |
12 |
1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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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羅市鎮 |
11 |
70 |
12 |
9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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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仰山鄉 |
8 |
70 |
12 |
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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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富鎮 |
13 |
70 |
12 |
1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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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東墾場 |
6 |
70 |
12 |
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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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澡溪鄉 |
9 |
70 |
12 |
7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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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溪管委會 |
7 |
70 |
12 |
5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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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柳溪鄉 |
8 |
70 |
12 |
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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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甘坊鎮 |
7 |
70 |
12 |
5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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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百丈山管委會 |
6 |
70 |
12 |
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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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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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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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奉新縣災害信息員工作考核辦法
為了科學客觀地評價鄉鎮和村(居)級災害信息員的工作績效,進一步壓實基層防災減災工作的落實和調動基層災害信息員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現特制定《奉新縣災害信息員工作考核辦法》。
一、鄉鎮重視程度(10分)
鄉鎮高度重視,有組織機構、有結合本鄉鎮實際的管理辦法、有專人抓此項工作、有工作記錄(會議記錄、圖片等)。每少一項扣1分。
二、災害信息員培訓及政策知曉度(20分)
鄉鎮每年會組織開展災害信息員培訓、有培訓登記表、有培訓圖片等,災害信息員熟悉基本的防災減災知識,并建立了“鄉-村-組-農戶”的四級災害信息員微信群,每少一項扣2分。
三、災害信息員補助發放情況(5分)
鄉(鎮)、村(居)能根據年度災害信息員工作業績按時發放補助資金,未發放到位的扣2分。
四、信息報送(30分)
鄉鎮和村(居)級災害信息員能按上級要求及時報送防災減災各項資料,做好防災減災知識宣傳。災害發生后,鄉鎮和村(居)級災害信息員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在災后1小時內將本地區災害情況統計、匯總、審核,并報上一級。災情穩定前,實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災害發生后,鄉鎮和村(居)級災害信息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準確地將災害發生的種類、地點、時間,災害造成的損失,初步上報給上級部門的,每發生一次扣5分,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五、履職情況(25分)。
鄉鎮和村(居)級災害信息員能及時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傳達到相關人員,并按預案要求落實災害防范措施,對未能及時傳達和落實的,每發生一次扣5分。若因本人工作履職不到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
六、工作成效(10分)
鄉村災害信息員必須將照片、姓名、聯系方式等進行公示;對防災減災工作中業績突出,能積極主動參與救災工作,并被上級相關部門通報表彰的,年度考核優先評優,并進行表彰獎勵。
附件3
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
1、災害信息員要做到“三個關注、一報告”,即關注天氣預警、關注水雨情、關注上級調度,對每次災情預警,做到有災情報災情,無災情報平安。
2、做好轄區各類災害隱患排查工作,掌握所有隱患治理情況和危險源監控情況,并建立臺賬。一旦遇險,立即向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
3、災害來臨前,通過微信、電話、上門通知等多種形式及時向轄區群眾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和防災減災提示,確保宣傳到戶。協助鄉(鎮)、村(社區)和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做好防災避險工作。根據預案安排,緊急轉移安置危險地帶人員,并配合鄉、村做好災民基本生活安排。
4、災害來臨時,落實值班值守,保持人員在崗在位。及時收集災情,做好災情初(續、核)工作。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上報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種類,人員受災、農作物受災、房屋倒損、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
5、災情穩定后,組織開展災情核查,建立倒損房、生活救助、人員死亡(失蹤)等工作臺帳,并及時公布。
6、災害應急期,在鄉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協助做好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統計過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員;配合承保保險公司,做好農房倒損的查勘理賠工作。
7、加強防災減災宣傳,及時向當地群眾宣傳防災減災知識和安全避險常識,協助社區開展綜合減災示范創建活動。
附件4
災害信息員管理制度
1、各鄉鎮成立鄉村災害信息員管理機構,鄉鎮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配齊配強災害信息員,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等,對上報的信息要嚴格把關并留痕。
2、村級(社區)黨組織、村(居)委員會加強對本轄區災害信息員的日常管理。
3、鄉(鎮)、村(社區)設立A、B崗災害信息員,確保災害發生后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能夠及時到崗到位,第一時間掌握和報送災情。
4、各鄉鎮組織實施轄區內村級(社區)災害信息員培訓,每年度在主汛期前或防災減災日至少組織一次災害信息員專題培訓。
5、各鄉鎮應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上報災害信息員變更信息,做到動態更新及時、準確。
6、嚴肅工作紀律。在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時,強化災害信息員應急值守,確保在崗在位、通信暢通;按工作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災后應及時、主動、準確報告災情,避免遲報、漏報,不得虛報、謊報、瞞報。對故意瞞報災情,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追究責任。
7、各鄉鎮每月對村(社區)災害信息在崗情況、履職情況進行抽查,實行績效評估,履職到位才可以發放崗位補貼。
8、強化考核制度。各鄉鎮應結合實際按年度對災害信息員進行考核,按業績獎優罰劣。
附件5
村級災害信息員聘用協議
根據《應急管理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加強全國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內在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災害信息網絡,保證災害信息暢通,確保及時預警和準確上報災害信息,強化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和管理,明確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災害信息員作用,特簽訂聘用協議如下:
一、災害信息員聘用原則:聘用的村級災害信息員要身體健康,樂于奉獻,群眾信任、威信高,工作責任心強。
二、聘用方式:村居推薦,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聘用為 鄉鎮 村(社區)災害信息員。
三、村級災害信息員的待遇:行政村(社區)災害信息員補助標準100元/月·人,由鄉(鎮)應急管理站所根據每月對村(社區)災害信息在崗、履職抽查情況、績效評估履職到位的統一發放給行政村(社區)災害信息人員。
四、村級災害信息員的職責:1、災害信息員要做到“三個關注、一報告”,即關注天氣預警、關注水雨情、關注上級調度,對每次災情預警,做到有災情報災情,無災情報平安;2、做好轄區各類災害隱患排查工作,掌握所有隱患治理情況和危險源監控情況,并建立臺賬。一旦遇險,立即向屬地鄉(鎮)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3、災害來臨前,通過微信、電話、上門通知等多種形式及時向轄區群眾發布災害預警信息和防災減災提示,確保宣傳到戶。協助鄉(鎮)、村(社區)和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做好防災避險工作。根據預案安排,緊急轉移安置危險地帶人員,并配合鄉、村做好災民基本生活安排;4、災害來臨時,落實值班值守,保持人員在崗在位。及時收集災情,做好災情初(續、核)工作。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要求上報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種類,人員受災、農作物受災、房屋倒損、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5、災情穩定后,組織開展災情核查,建立倒損房、生活救助、人員死亡(失蹤)等工作臺帳,并及時公布;6、災害應急期,在鄉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協助做好救災資金、物資的發放,統計過渡期需生活救助人員;配合承保保險公司,做好農房倒損的查勘理賠工作;7、加強防災減災宣傳,及時向當地群眾宣傳防災減災知識和安全避險常識,協助社區開展綜合減災示范創建活動。
五、每月對村級災害信息員進行電話抽查,建立履職檔案和績效評估,對履職不力的,鄉(鎮)人民政府可單方進行解聘。
六、本協議由村級災害信息員與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簽訂,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鄉(鎮)報災電話:
縣應急管理局報災電話:0795-7186981
災害信息員(簽字):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202X年 月 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