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現將《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企業家代表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企業家代表
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政府決策的公開透明度和民主參與度,充分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以下事項時,可根據議題需要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和企業家代表列席會議:
(一)研究制定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保、養老、環保、道路、交通等領域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研究制定行政審批、金融支持、減稅降費等重要涉企政策;
(三)研究確定和調整政府定價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以及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縣政府認為應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和企業家代表列席會議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有關部門在申報議題時,應根據議題內容提出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和企業家代表的初步意見,包括列席人員的數量及構成,在縣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報送表中予以說明。
第四條 “兩代表一委員”由縣政府辦會同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委組織部通知列席,基層群眾和企業家代表由縣政府辦從“市民代表庫”中選取并通知列席。
第五條 縣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公開征集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市民代表人選,建立“市民代表庫”,市民代表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 市民代表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信用良好;
(二)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奉新縣戶籍人員或在本縣工作2年以上的縣外人員;
(三)為人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群眾基礎,關心支持奉新縣經濟社會發展并能按時列席會議的市民。
第七條 被邀請的列席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會前就有關議題的決策內容、背景、依據等向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咨詢;
(二)討論相關議題時,應會議主持人邀請對議題發表意見或建議;
(三)對會議議題或對有關工作有意見和建議的,也可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在會前或會后向議題提報部門單位反映;
(四)對會議議定事項和議決結果的辦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 被邀請的列席人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時列席會議,嚴格遵守會議制度和紀律,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須提前告知縣政府辦公室;
(二)切實履行會議賦予的權利,發言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言簡意賅;
(三)嚴格遵守會議保密規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錄音、錄像、照相;會議討論過程和決定的重要事項,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未定或已經決定但尚需保密的事項,不得對外泄露;
(四)在不違反會議保密規定的前提下,積極向所在單位、社區群眾等宣傳會議決定和部署,支持和監督有關單位、人員貫徹執行會議決定;
(五)會議結束后,應將會議印發的內部資料交回縣政府辦公室。
第九條 會議召開前,縣政府辦公室應將相關議題材料等發給列席人員。
第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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