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發布制度
發布內容遵循的總體原則: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準確和便民的原則,能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單位各項工作最新動態。
公開的內容主要有:
1、我縣制定的政務公開目錄規定須對外公布的機構信息、規范性文件和政務動態等信息;
2、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事項;
3、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
4、反映各職能部門、村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
5、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
各部門應主動、及時報送其新產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于信息產生后15個工作日內報縣政府辦。縣政府辦信息工作人員在收到信息后,及時進行匯總審核,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主動公開。
二、信息審核制度
需要發布上傳的各種信息,應經過本政府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確保信息宣傳報道的真實性、時效性和高質量。網站信息發布嚴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層層把關,凡未經審核的信息嚴禁上網發布。
各科室在文件辦理過程中確定的公開文件,在文件印刷成文后,由辦公室專職人員定時從檔案室領取文件,及時錄入,按照安全保密有關規定,經過審核后方可在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發布。對需要審核的信息,原則上做到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立即上網發布。發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3)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6)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業務,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政策水平。
2、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自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做好信息的溝通工作,一是將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要求及時向領導和相關部門傳達;二是搞好相關部門之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溝通協調;三是及時向上級部門傳達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及上級部門需要的其他信息。
4、按照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操作流程、各環節職責、相關工作制度,協調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檢查、督促、指導工作。
5、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業務工作:
(1)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匯集工作。協調、督促本單位有關科室將新產生并認定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報縣政府辦領導審定后,及時收集、匯總。
(2)編寫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按照規范格式和要求,對匯總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進行分類,編寫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做好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政府信息的報備工作。
(3)及時上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4)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按照流程接受社會公眾的申請。根據所申請政府信息的內容及類別,協調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好答復工作。
(5)根據需要,適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做好各類公開信息的統計、歸檔和總結工作。
(6)完成上級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和本單位領導交辦的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工作。
四、本制度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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