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與附表共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中國·奉新”政府門戶網站(www.xmzaj.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會埠鎮人民政府黨政辦聯系(地址:奉新縣會埠鎮人民政府;郵編:330705;電話:4581006;電子郵箱:fxxhbz@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鎮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政府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法規及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況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公開制度,確定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公開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明確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保密審查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其他相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制度、舉報制度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保障。
2、落實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認真執行《奉新縣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及其六項配套制度的通知》(奉府發〔2008〕19號文件),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引導群眾了解、學習、使用《條例》。按照六項配套措施對政府信息公開要求,重點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網站專欄設置等方面。
3、加強信息公開相關業務學習。
2013年,我鎮選派工作人員參與縣里組織的2次業務培訓,仔細了解信息公開編制工作,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政策和操作方法。同時,在鎮內部開展多次信息公開工作交流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鎮政務信息公開總數347條。本年度新增主動公開信息57條。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類別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法規文件類13條,占22.8%;發展規劃類3條占5.2%;工作動態類38條,占66.6%;人事信息2條,占3.5%;其他類1條,占1.7%。
3、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本著為民服務、方便辦事的原則,我鎮根據實際情況,在奉新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上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3年,共收到以網上提交表單形式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依申請公開政府收費具體標準尚未出臺,目前我鎮暫時實行免費提供。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2013年,盡管我鎮在政務信息公開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和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在尺度上難以把握。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更新速度、便民性上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由于我鎮機關缺乏網絡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兼職,存在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夠及時、信息分類不夠科學準確等問題。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1、進一步強化目標責任考核。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管理,完善考核辦法,嚴格考核和獎懲制度,引起相關工作人員高度重視,扎實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現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化。
2、統一認識,努力規范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鎮機關以及鎮機關站所室及鎮直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3、及時、準確公布各項信息。方便群眾了解會同最新發展動態;向工作成功有效的兄弟鄉鎮學習取經,結合我鎮工作實際情況,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附件:會埠鎮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會埠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會埠鎮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聯系人:陶承金 聯系電話:4581006 填報日期: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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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標 名 稱 |
單位 |
2013年度數 |
同比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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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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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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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數 |
條 |
5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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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公報公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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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開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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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請公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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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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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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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網絡申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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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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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傳真申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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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請受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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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辦結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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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辦結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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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答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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