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奉新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舉報,申請行政復議、訴訟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本年報通報在奉新縣公安局政府門戶。(http://www.xmzaj.com/)全文公開。如對本報有疑問,請與奉新縣公安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奉新縣應星南大道239號,電話:0795—4618836)
一、概述
2019年度,我局根據(jù)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部署,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完善各項制度,突出難點熱點問題,不斷加大公開力度,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夯實基礎。縣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局辦公室成立政務信息公開管理辦公室,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協(xié)調,堅持把信息公開作為擴大信息宣傳、推動公安工作、提高辦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過建立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信息公開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開審批、發(fā)布、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使政務公開工作日趨規(guī)范。
二是把好源頭,提高效率。緊緊圍繞公安工作重點,提高發(fā)布信息的質量和實用性,縮短發(fā)布時間,狠抓信息質量,對發(fā)布的每一條信息,從文字、內容、時效上嚴格把關,逐一審查,時間注重“快”,內容突出“實”,實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眾了解情況、反映問題、解決問題。同時,嚴格遵循“先審查、后發(fā)布,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加大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力度,確保做到公開不涉密、涉密不公開。
三是拓展渠道,豐富內涵。我局積極拓寬渠道,豐富載體,完善內容,不斷深化警務信息公開活動。以網(wǎng)上公安機關為主渠道,緊密結合奉新政法、奉新公安微信公眾號,突出實用性、互動性,廣推各項公安便民措施,使廣大網(wǎng)民能夠更加便捷地查閱公安業(yè)務的辦事流程。同時,通過微信發(fā)布各類工作動態(tài)信息條,對公安機關的各項工作進行直播報道,及時回應群眾網(wǎng)上訴求、澄清虛假信息,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工作法,省公安廳統(tǒng)一推出了江西公安為民服務網(wǎng)上辦事系統(tǒng),群眾可在平臺查詢、辦理業(yè)務,實現(xiàn)辦理公安業(yè)務少跑腿、少路費、少排隊和網(wǎng)上辦、馬上辦、規(guī)范辦。
四是考核激勵,強化落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作為局直單位年度工作綜合考評的一項內容,納入全年績效考核體系,同時實行月、季度通報制度,不斷提升局直各單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得到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
2019年度,奉新縣公安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9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其中“概況信息”欄目信息4條;工作動態(tài)53條;“財經(jīng)信息”欄目信息2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依托門戶網(wǎng)站。通過政府門戶網(wǎng)站、奉新縣公安局門戶網(wǎng)站,積極發(fā)布政務信息。
二是開辟新媒體。利用“奉新公安”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信息160條。
(四)政策解讀工作情況
我局第一時間向公眾傳遞權威解讀、專家的聲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解讀范圍廣泛,涉及戶政、出入境、駕考等方方面面。2019年度,我局共發(fā)布相關政策解讀8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jù)規(guī)定,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舉報,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9年度,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詢100余次,其中咨詢電話接聽59次。 我局還設立了監(jiān)督電話(0795—4618836),受理社會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投訴。
2019年度,我局未發(fā)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xiàn)在: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是在信息公開力度和內容、網(wǎng)上政務服務等方面需進一步深化提高。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完善公開工作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合理規(guī)劃專欄,嚴格執(zhí)行保密審查制度,依法依規(guī)推動公開工作,強化工作督查,定期開展政府網(wǎng)站巡查,確保政府網(wǎng)站穩(wěn)定運行。
二是提升服務民生水平。進一步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通過“網(wǎng)上信息公開”快速傳遞社會信息,努力發(fā)揮公安門戶網(wǎng)站在深化警務公開、改善服務民生、提升隊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jù)規(guī)定,2019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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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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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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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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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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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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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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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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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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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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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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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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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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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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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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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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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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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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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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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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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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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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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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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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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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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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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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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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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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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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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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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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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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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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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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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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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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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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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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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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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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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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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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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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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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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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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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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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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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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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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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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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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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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