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4年版)》,現將政府采購集中采購項目實施情況匯報如下:
一、嚴格按照《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4年版)》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執行采購;
二、嚴格執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要求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嚴格按照限額標準50萬元執行,工程采購按照限額標準100萬元執行;
三、嚴格執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要求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實施。截至2025年12月底,我縣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通過江西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掛網采購項目8項,采購金額2624.70萬元,節約資金560.34萬元,節約率為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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