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發改發〔2025〕17號
關于奉新縣羅市鎮冶城水庫道路硬化項目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
報來《羅市鎮人民政府關于奉新縣羅市鎮冶城水庫道路硬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羅府字〔2025〕4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712號)、《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同意建設奉新縣羅市鎮冶城水庫道路硬化項目(2501-360921-04-01-850719)。
二、項目建設單位: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
三、項目建設地點:奉新縣羅市鎮冶城村
四、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對奉新縣羅市鎮冶城水庫道路硬化,建設內容為硬化一條冶城村至冶城水庫的道路,長約1km,約寬3.4m,總面積3400㎡。
五、項目計劃建設工期: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為58.5萬元,其中:建設工程費用50.49萬元,其他費用5.3萬元,預備費2.71萬元;資金來源為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
七、招投標事項:該工程綜合施工由鎮政府通過宜春市陽光采購平臺(贛云采)確定施工企業實施項目建設,由村委會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加入施工隊伍。你單位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我委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八、勞務報酬發放:及時足額支付務工群眾勞務報酬,并在項目前期工作和簽訂工程合同時,明確勞務報酬發放金額;本項目計劃發放勞務報酬15.22萬元,占中央預算內資金比例33.82%,預計帶動就業人口33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盡量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九、請羅市鎮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投資,確保建設工期和質量。
十、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一、請羅市鎮人民政府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二、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十三、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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