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發改發〔2024〕196號
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報來《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關于報送江西奉新抽水蓄能電站配套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為保障江西奉新抽水蓄能電站順利生產運行,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712號)、《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同意新建江西奉新抽水蓄能電站配套工程建設項目(2406-360921-04-01-455378 )。
項目建設單位為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奉新縣會埠鎮東源村。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236.91畝,平整場地7243平方米,草坪7500平方米,總建面積16400平方米(預案演練場900平方米、安保訓練場900平方米、配套用房5000平方米,巖芯庫2400平方米,機電及金結設備堆場7200平方米),安全防護圍欄500米、混疑路道路0.99千米及其它附屬構筑物。
四、項目計劃建設工期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
五、項目估算總投資3719.62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002.03萬元、其他費用1540.47萬元、預備費177.12萬元;資金來源為自籌。
六、招標內容:該項目綜合施工在奉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招標范圍為全部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你單位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我委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七、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批復項目應附前置條件的相關文件分別是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609212024XS0009424號)。
八、請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要求,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報我委審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投資,確保建設工期和質量。
九、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51號)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十、請江西奉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財審、施工許可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一、工程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
十二、本批復有效期為二年,需要延期的請在二年期限屆滿的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本批復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024年7月26日
抄送:縣政府辦,監察委,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奉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7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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