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江西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辦理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
3、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申報材料
1、訴求人合法身份證明材料;
2、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條等勞動關系憑證;
3、被訴單位詳細地址及負責人聯系方式;
4、工資欠條或其他勞動權益被侵害證明材料。
辦事流程
1、受理: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用人單位的調查取證;
3、處理:調查完成,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
4、執行: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墨行。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決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收費標準
免費
受理部門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
受理地址
奉新縣潦河西路53號(濱江花園酒店旁)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勞動監察大隊
受理時間
周一到周五:8:30—12:00
14:30—18:00
咨詢電話:0795-7188967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