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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 (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事項名稱: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審批 二、事項編碼 事項編碼: 三、事項類型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四、辦事對象 辦事對象: 個人 、法人 五、行使層級 行使層級:縣級 六、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七、實施機構 實施機構名稱: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責任處室:調解仲裁管理股 實施機構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八、受理條件 (一)予以批準的條件 1、辦證大廳接收并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符合受理條件的,辦證大廳應當向申請人發放《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填寫不完整的,辦證大廳應當向申請人發放《補正告知書》。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辦證大廳應當向申請人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二)不予批準的情形 1、申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職業(工種)不在江西省人社廳官網發布的新職業和通用民辦職業(工種)范圍之內。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九、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形式標準 1、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 2、申請表中各項內容填寫清晰、明了,與實際情況一致; 3、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應清晰。 (二)申請材料目錄
十、辦理流程 (一)預約 不支持預約辦理。 (二)申請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接收申請的機構: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1室。接收地址:奉新縣潦河西路53號。 2、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受理 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請被受理的,辦事對象可獲得實施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申請不被受理的,辦事對象可獲得實施機構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的內容應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請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實施機構能夠當場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的,辦事對象可當場獲得通知書,通知書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四)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辦事對象可通過調解仲裁管理股電話:0791-7188969 查詢事項辦理進程。 (五)辦理結果 辦理結果:《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證件有效期為3年。每年度年檢合格如有效期期滿即換證。 (六)送達方式 送達方式:現場領取 領取地址: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1室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到窗口次數 到窗口次數:1次。 十一、辦理期限 法定辦理時限:90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時限:14個工作日 十二、事項收費 本事項不收費。 十三、咨詢途徑 窗口咨詢: 窗口名稱: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21室 窗口地址:奉新縣潦河西路53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法定節假日除外)。 十四、監督投訴 監督投訴電話:0795-7188969 十五、通辦范圍 本事項不支持通辦。 十六、網上支付 本事項不支持網上支付。
附錄1:辦理流程圖
附錄2:申請材料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和常見錯誤示例 見附件 附錄3:結果樣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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