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發放政策
職工所在單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在戶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或鄉鎮的勞動保障所辦理)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以上三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間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人員本人不用繳費)。
業務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可向參保地的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窗口現場申領,也可通過贛服通APP,電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眾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等申請。
2.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受理、審核。
3.審核通過后,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并為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含12個月)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繼續實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政策
2021年1月1日以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即2021年1月1日以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一直未重新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經失業人員本人申請、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發放期限不超過6個月,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業務辦理流程
1. 失業人員可向參保地的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窗口現場申領,也可通過贛服通APP,電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眾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等申請;
2.失業保險待遇經辦機構受理、審核;
3.審核通過后,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將現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申領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審核發放程序和其他申領條件按(贛人社發﹝2017﹞34號)文件執行,同時要按照省人社廳(贛人社字﹝2020﹞332號)文件嚴格把關。放寬申領條件的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補貼申領條件
1.申領時為企業在職職工;
2.參加失業保險累計滿12個月及以上(此條件的放寬僅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申報的,執行期滿后恢復參加失業保險累計滿36個月及以上的要求);
3.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頒發證書的職業技能簽定機構必須是在我省人社部門已申請備案的。
補貼申請材料
自《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由企業或本人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人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4、填寫《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
5、申請人簽定《承諾書》;
6、符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規定的《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報名材料》。
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
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單位2020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裁員率不超過6%,參保人數不超過30人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要求放寬至不超過20%。大型企業返還比例為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為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參照實施。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自2021年5月1日起,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總費率為1%,其中用人單位費率0.5%,職工個人0.5%,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
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自2021年1月1日起,奉新縣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1449元。
奉新縣失業保險待遇咨詢熱線
0795-46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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