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下鎮2025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地質災害實際,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澡下鎮地質災害情況
根據1:5萬地質災害調查數據,查明我鎮地質災害隱患點16個,其中列入省、市、縣監管的重要地質災害點16個。按災害類型分:滑坡8個、崩塌8個、泥石流0個;按險情等級分:大型0個、中型0個,小型16個;按預警級別分:縣級16個、鄉級0個。
二、2025年汛期降水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1.降雨趨勢預測
據氣象部門預測,2025年全縣氣溫略偏高,雨量略偏少。春播期天氣屬正常年份,有輕度春寒;汛期(4-6月)平均雨量略偏少,部分地區可能發生洪澇或內澇;伏秋期(7-9月)平均雨量偏多,盛夏高溫日數略偏少,部分地區有階段性干旱發生,盛夏高溫日數全縣略偏多。
2.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預計,2025年汛期(4—6月)全縣平均雨量略偏少,約為600~700毫米(多年均值為792.8毫米)。降水時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區可能發生洪澇或內澇。伏秋期(7-9月)雨量略偏少,為320~400毫米(多年均值為418.5毫米)。氣溫略偏高,盛夏高溫日數略偏多,部分地區有階段性干旱發生。除持續降雨和突發強暴雨引發地質災害外,主要還有房屋、工程切坡建設破壞巖土層平衡、礦山開采破碎山體、堆積尾礦尾渣誘發地質災害等因素,預測容易導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村各單位務必高度警惕,重視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分工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村是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主體,村支部和村委會主要領導是本村地質災害主要責任人,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認真組織和扎實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逐點落實監測責任人和群防群測員,確保本轄區內無地質災害傷亡事故發生。同時我鎮實行副科級領導掛點分片包干制度,各掛點責任領導負責到掛點村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巡查和檢查,督促各村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按照高標準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群測群防,合理避讓、重點治理”的原則,全面部署,落實責任,切實加強防范意識,確保防治工作萬無一失。鎮、村、組三級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排查,核實危險區域的位置、類型、規模、成因及危害情況。要根據調查情況和本方案,編制轄區內的防治方案,劃定重點防護區、重點隱患區域和危險區域,并進行公示,提出防治措施,落實防 治責任。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上要定人員、定崗位、定責任、定任務。汛期要確保“三到”:領導到職、人員到崗、工作到位。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進行排查和巡查,發現災情和險情,及時報告、處置。確保無人員傷亡,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加強監測,健全群測群防網絡。各村要把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落實到組以及受威脅的村民群眾,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將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發到群眾手中,向群眾耐心細致解釋地質災害危害性和嚴重性。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員,確保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有人監測、有人巡查、有人預警。
1.要加強監測,對重要區域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進行監測,明確各危險區域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現場監測人員,記錄數據并掌控險情變化。監測完成后,將結果記錄在冊,留存建檔。
2.要加強巡查排查,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和群測群防員要不定期對易發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檢排查,做到“雨天天天查、晴天每周查”,并將巡查排查情況記錄在冊,做到有據可查。在巡查排查過程中,一旦發現險情、災情要立即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轉移人員并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由鎮人民政府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局和自然資源局報告。
(三)加強預防,堅持預警預報制度。
1.地質災害隱患點應堅持保護植被、裂縫填埋、地表排水、水改旱作、削方減載、坡面防護、支擋、搬遷避讓等防治措施,加強現場監測,凡有條件避讓的,盡快落實避讓措施。暫不具備條件治理的要采取簡易應急工程措施,減緩險情。
2.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由弱到強分為四級(藍色)、三級(黃色)、二級(橙色)、一級(紅色)。
紅色預警:發生地質災害的風險很高;
橙色預警:發生地質災害的風險高;
黃色預警:發生地質災害的風險較高;
藍色預警:有發生地質災害的一定風險。
3.地質災害險(災)情預警響應情況。
Ⅰ級應急響應: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災)情或區域內同時集中出現多個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險(災)情時,啟動地質災害I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災)情或區域內同時集中出現多個中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險(災)情時,啟動地質災害Ⅱ級應急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災)情或區域內同時集中出現多個小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險(災)情時,啟動地質災害Ⅲ級應急響應。
IV級應急響應: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災)情時,啟動地質災害IV級應急響應。
(四)加強保障,落實抗災物資和經費。各村要盡快落實地質災害抗災搶險物資準備和防治相關工作經費,成立應急小分隊,保障應急調查、監測、處置順利進行。
(五)確保安全,做好災民搬遷避讓。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各村要認真做好群眾避災移民搬遷工作,積極解決搬遷中的困難和問題(如災民建房用地置換等)。每個隱患點受威脅群眾要逐戶落實轉移避讓場所,有安全隱患時要組織受威脅群眾進行轉移避讓,對不愿轉移避讓者,要態度堅決地采取強制措施,確保群眾遷離危險區,同時采取臨時應急措施(修建排水溝和高陡邊坡的削坡),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六)強化宣傳,做好培訓和執法監督。防御地質災害有賴于全民防災意識和參與程度,要采用多渠道宣傳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基本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的措施,加強基層干部的業務技術培訓,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基層科學防災減災能力。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對誘發和加重地質災害、破壞地質環境的違規工程活動,要依法予以制止、糾正或責成采取補救措施;對無視監管造成危害的,應責成相關單位或者責任人限期治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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