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墾場辦發[2022]19號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奉新縣2022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奉垃分辦字〔2022〕1號)和《宜春市公共機構2022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宜管字〔2022〕9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全覆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0%以上。公共機構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產品得到推廣使用。形成一批垃圾分類示范樣板,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凸顯,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現常態化、長效化。
二、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推動公共機構全面落實垃圾分類各項要求,在制度建設、減量措施、宣傳教育、志愿服務、監督檢查、激勵機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一)強化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全面抓好《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宣傳教育,采取專題講座、主題活動等形式,推進《條例》宣貫“進機關、進學校、進醫院”。運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移動客戶端等平臺,開展垃圾分類日常宣傳,積極開展垃圾末端處置現場參觀學習。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努力營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的工作氛圍。組織開展本單位垃圾分類教育培訓,增強垃圾分類意識、提高垃圾分類水平。
(二)切實抓好源頭減量優化。嚴格落實《宜春市公共機構綠色辦公行為準則》,全面推廣無紙化辦公,鼓勵使用再生紙、再生筆等產品,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紙)水杯,來客和會務統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落實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內的塑料制品,推廣使用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產品,打造一批公共機構塑料減量和治理的典型案例。
(三)嚴格規范垃圾分類標志。按照宜春市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的通知》要求,嚴格規范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和標志。在本單位及所轄區域開展排查行動,對未設置分類標識的垃圾桶或垃圾分類標識不規范的垃圾桶(宣傳欄),要及時更換和改造。新增更新垃圾收集容器時,應當嚴格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設置統一規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
(四)推進反食品浪費長效治理。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和厲行節約制止餐飲浪費工作要求,持續開展“光盤行動”等節約糧食活動。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管理。組織開展世界糧食日主題宣傳活動,努力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良好氛圍。完善餐飲浪費監管機制,定期開展監督檢查,以適當方式通報餐飲浪費典型案例。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使用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設備,推動餐廚垃圾資源化、無害化利用。
(五)組織開展垃圾分類示范點遴選。根據國管局統一安排,在機關、醫院、學校等不同類型公共機構中遴選建設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見成效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總結提煉示范點的好經驗、好做法,廣泛宣傳、逐步推廣,以點帶面、全面提升,通過典型示范提升全場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整體水平。
(六)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廣泛動員我場各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志愿者開展“五個一”(參加一次培訓、開展一次活動、督導一個單位、帶動一個家庭、聯系一個社區)志愿服務行動,努力營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職工共同參與”的工作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全場各公共機構要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責任,完善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辦法,明確內部管理崗位和職責,建立垃圾分類監督員及志愿者隊伍。做到組織有保障、人員能落實,持之以恒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
(二)務求工作實效。全場各公共機構要統籌生活垃圾分類、反食品浪費、塑料污染治理等重點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出實招、求實效,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養成主動分類、自覺投放的行為習慣,形成垃圾分類“人人有責、人人盡力、人人作為”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監督考核。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督促本單位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場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場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考核,納入節約型機關創建和公共機構節能考核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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