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府辦字〔2023〕7號
馮川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申請農民
建房用地的函
奉新縣自然資源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和切實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實施意見》(贛自然資發〔2020〕5號)文件要求,我鄉(鎮)擬申報新增農民建房十二戶,需新增農民建房建設用地2.07畝(1384平方米),其中耕地1.42畝(949平方米),其它農用地0.65畝(435平方米)。我鄉(鎮)已對該申報用地進行了審核,符合農民建房用地條件,現請縣自然資源局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并且針對該用地,我鄉(鎮)特作出如下承諾:
1.申報的農民建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紅線、河湖堤圩保護線,未損毀歷史文化遺產。
2.申報的農民建房未破壞生態環境,未在地質災害區(點)建房,不搞切坡建房。
3.依法供地安排到戶,按照“一戶一宅”農民建房要求落實,不超標準收費、搭車收費和變相收費。
4.該用地無信訪問題,無違法用地。
馮川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