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踐行“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貫徹落實省、 市、縣關于強降水“631”風險預警應對工作機制,按照縣委、縣政府 關于強降水防范應對工作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著力提升群眾提前轉移避險工作水平。
第二條 1小時叫應指:氣象部門監測已出現或預計可能出現致災 的強降水天氣時,農牧漁良種場相關責任人收到氣象部門強降水“1 小時叫應”風險預警時,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并負責組織做好危險區域群眾提前轉移避險工作。
第二章 1小時風險叫應
第三條 按照啟動標準,以農牧漁良種場地區1小時、3小時、6 小時實況面雨量,或是過去3小時實況面雨量加上未來1小時預報面 雨量,或是雨量站1小時、3小時、6小時實況點雨量達到一定量級(詳 見附件1)進行綜合研判。當符合以上三種情形之一時,農牧漁良種場啟動1小時風險叫應服務,直至降雨停止或明顯減弱為分散性陣雨。
第四條 1小時風險叫應服務方式為電話叫應。主要內容:過去1小時、3小時或6小時強降水實況,未來1小時強降水將發生的農牧漁良種場地區和降雨量。服務對象:農牧漁良種場黨政負責人;紅色預警等重要信息叫應 到縣黨政主要負責人以及高風險地區的場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場主要責任人。
第三章 責任分工
第五條 收到氣象部門1 小時風險叫應后,縣防辦及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農牧漁良種場轄區重點落實以下響應措施:
1.場應急辦:及時轉發1小時風險叫應材料至各分場、社區,場 防指各成員單位,調度有關單位防范應對工作,必要時抽查到部分降 雨較大的分場、社區;及時向縣防辦報送重要的1小時風險叫應信息 和防范應對工作。督促強化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和隊伍準備,強化安全監管。
2.場農業農村辦:強化河流洪水災害風險研判,督促指導各分場、 社區做好中小水庫(水電站、山塘)巡查防守、水庫調度等相關工作。 強化與上級水利部門、水文部門的對接,分析江河湖庫水情趨勢,提供滾動水情預報服務,及時發布中小河流洪水災害氣象預警。
3.場農業農村辦:強化地質災害風險研判,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有關預報預警。統籌牽頭做好全場地質災害預警和防范工作。
4.場綜治辦:統籌牽頭做好城市內澇等災害風險預警和防范工作。
5.場黨政辦:強化本領域災害風險研判,督促指導建筑工地、交通運輸領域安全防范以及相關安全度汛工作。
6.干洲交警中隊:強化道路交通通行風險研判,牽頭統籌做好城鄉道路因內澇、滑坡、塌方等造成影響安全通行的交通管控。
7.場農業農村辦:強化本領域災害風險研判,督促指導校園安全防 范工作,強化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提醒,必要時果斷采取停課停學等措施。
8.各分場、社區結合相關預案組織做好人員提前轉移避險工作。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