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穩定糧食生產工作的通知》(贛辦發電[2021]5號)、《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全力穩定糧食生產 加快推進種植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贛農字[2021]5號)文件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抓好全縣糧食生產,確保糧食面積和產量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扛穩糧食安全政治責任
1.堅決鞏固糧食主產區地位不動搖。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明確要求,要夯實糧食生產基礎,鞏固糧食主產區地位,穩定糧食生產。糧穩天下安,糧食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國家安定全局。我縣是全省44個產糧大縣之一,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口糧絕對安全”戰略底線的重大意義,增強穩糧保供的責任意識,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持之以恒抓好糧食生產,確保我縣“產糧大縣”地位不動搖。
2.壓緊壓實糧食生產屬地責任。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保障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始終把穩定糧食生產作為重要工作任務,以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年度糧食播種面積、產量為目標,分解落實任務,細化落實到田,確保完成糧食生產任務。要加強督促指導,協調解決糧食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落實糧食生產扶持舉措,形成穩糧工作合力。
3.強化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突出考核“指揮棒”作用,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提高糧食面積和產量的考核比重,加大對早稻生產的考核力度,強化對穩定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的硬約束。注重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與農業項目安排、糧食獎勵資金等獎補措施掛鉤。
二、緊盯目標任務,確保面積產量只增不減
1.明確全年目標任務。全縣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67.85萬畝以上,糧食總產穩定在5.52億斤以上。堅決完成上級下達我縣的目標任務,各鄉鎮要進一步細化分解糧食生產任務,確保完成全年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目標(生產任務詳見附件)。
2.全力穩定雙季稻種植。突出抓好早稻生產,早謀劃、早部署、早落實,確保早稻面積穩定在22.7萬畝以上、雙季稻面積穩定在46.7萬畝以上。4月30日前各鄉鎮要全面完成早稻栽插。堅決制止耕地拋荒。各鄉鎮要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防止耕地拋荒工作組,建立拋荒耕地臺賬制度。對適宜種植雙季稻的田塊全力推進雙季稻種植,做到宜種盡種。充分發揮鄉村兩級組織推進耕地流轉的主導作用,對季節性拋荒和常年拋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戶土地承包權的前提下,可由村集體依法依規協調流轉,采取代耕代種、集中流轉等形式開展生產。各鄉鎮在促進土地流轉的同時,必須規范相關手續,確保農戶利益。在保證水稻播種面積穩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積極引導農民種植玉米、薯類、豆類等高效穩產糧食作物,作為糧食面積和產量的有效補充。
3.強化服務提升單產。農業部門要強化糧食生產科技支撐,合理調整播期和品種,挖掘糧食增產增效氣候潛力;要積極推廣水稻綠色高質高效等增產技術,加快集成、推廣一批雙季機插、再生稻、“秈改粳”、稻油輪作等技術模式,在關鍵農時節點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開展指導服務,提升糧食單產水平;要大力推廣水稻機播、機插、機防、機烘等農機化集成技術;要加強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及時發布病蟲害情報等防控信息,大力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要強化農情災情監測。氣象部門要加強重大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準備,加大糧食主產區、重要農事季節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力度,切實降低災害損失。水利部門要加強水資源監控調度。
三、抓住關鍵環節,夯實糧食生產基礎
1.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糧食生產功能區要首先保證用于糧食生產,優先種植“雙季稻”,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等。加強土地執法監管,堅決遏制耕地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糾正基本農田種植草皮、花卉苗木等行為。
2.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繼續推進整合資金建設高標準農田行動,在春播前全面完成2020年高標準農田在建項目,全面推進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加強高標準農田的建后管護。
四、優化種糧結構,推進糧食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1.推進優質稻穩步發展。積極發展優質稻種植,引導擴大優質稻比重,大力發展“奉新大米”訂單生產,推廣“核心企業+聯盟單位+農民”的發展模式,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更多種糧農戶參與優質稻訂單生產,力爭全縣優質稻訂單面積達到30萬畝,解決農戶找市場難、企業找優質原糧難的問題,深入推進全縣優質米產業發展。加強種子調度供應,確保糧食生產所需用種量,利用“晚稻早種”方式,擴大早稻生產。在光溫資源兩季不足、一季有余的一季稻區和油菜生產區適度發展再生稻種植,力爭2021年再生稻面積達2萬畝以上。持續推進“奉新大米”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和優質糧食工程,推動糧食產業提質增效。
2.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加快土地經營權有序規范流轉,扶持發展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重點培育以50畝以上種糧大戶為主體的新型職業農民,著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經營”的青壯年種糧隊伍。大力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培育發展農機、植保社會化服務組織,創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等服務模式,推廣耕、種、收、防、烘、儲、加工、銷售等全程社會化服務。
五、完善扶持政策,保障農民種糧積極性
1.完善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嚴格執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對棄耕拋荒超過2年(含2年)的耕地,暫停該承包戶拋荒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落實稻谷補貼政策,提高早稻補貼比重。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雙季稻輪作等項目資金重點向早稻傾斜,用于良種、育秧、機耕、機插、機收等關鍵環節扶持。
(1)在產糧大縣獎勵資金中安排不少于20%的資金,重點扶持早稻生產,主要用于早稻種植面積獎補、面積核實費用和先進評比。
(2)稻谷補貼資金重點用于扶持早稻生產。按照“誰種植補給誰”的原則,將上級下達的稻谷補貼資金劃出一部分重點用于早稻稻谷補貼。
2.完善落實稻谷收儲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及早謀劃倉容和資金籌備工作,做到倉等糧、錢等糧。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啟動最低收購價預案,鼓勵多元化主體參與糧食收購,保持糧食收購市場平穩,堅決守住“種糧賣得出”的底線。
3.完善落實信貸保險政策。創新適合糧食規模經營主體的金融信貸產品,拓寬糧食生產的貸款渠道。落實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和政策性水稻保險,探索開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研究推進水稻收入保險試點,進一步提升水稻保障水平。建立水稻保險信息共享機制,加大水稻保險承保、查勘、定損等基礎數據和技術支持,推動水稻保險精準承保、精準理賠。加強保險公司在承保、理賠、服務等環節的監管,確保合規經營,切實降低農民種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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