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場)、鄉直各單位:
為全面加強預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學生突發溺水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推進百丈山平安建設,結合我管委會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以預防溺水宣傳教育為主要手段,提高青少年兒童及監護人防范溺水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預防溺水事故工作體系,多方聯動共筑防溺水安全墻,最大限度減少溺水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對防溺水工作的領導,經研究,成立管委會預防溺水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宋 蕓 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張教業 黨委委員、常務副主任
洪 躍 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鄒春生 人大工委副主任
余輝輝副主任
龔海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岳賢勇派出所所長
成 員:林爐 、余啟梁、趙尚文、王丁、劉勇、蘭勝烈、各村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簡稱鎮防溺水辦),龔海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加強對學生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發放“疫情防控期防溺水致全縣家長的一封信”,增強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發生溺水事故時,領導小組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并報告上級。
三、職責分工
(一)綜治辦: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各口開展專項工作,負責將水域巡查納入網格員工作職責,將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范疇,推動專項工作措施落地。
(二)黨政辦:負責圍繞防溺水專項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將各口、各村的工作情況向領導反饋,對于領導布置的工作認真落實到各口、各部門,同時做好檢查工作。
(三)宣傳辦:利用廣播、報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加強游泳安全、預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經驗做法宣傳,在全管委會營造預防溺水的濃厚氛圍;組織開展各種形式宣傳教育活動,針對各類人員特別是留守兒童加強宣傳教育。
(四)團委:組建預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務隊伍,暑期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巡邏勸導活動;聯合有關部門,廣泛參與暑假期間防溺水的相關專題宣傳。
(五)安監站:督促相關企業加強工地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監管,對危險水池、坑洼及時回填,無法回填的設立警示標志和有效的防護設施,加強巡查管理。
(六)水利站:加強對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對施工河段長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或施工單位在顯著位置設立危險警示標識。對重點水域加強巡查管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派出所:負責組織民警在走訪活動中,積極開展預防溺水安全宣傳,兼任學校法治副校長的民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西塔學校:利用開學第一節及時向學生及家長科普防溺水知識;負責學生預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等形式,利用主題班會、宣傳展板等途徑開展預防溺水事故專題教育,增強教師、學生、家長的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溺水時正確自救施救方法。全面開展集中教育活動,印發宣傳資料,并通過開展暑期家訪,延伸預防溺水宣傳教育陣地,增強家長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九)衛生院:制定溺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后,救援人員迅速到位,及時開展應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門做好預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各村(場):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熟悉情況、直面群眾的優勢,組織對轄區內的水庫、河流、山塘、水圳、水坑等易發生溺水地段開展安全隱患拉網式排查,樹立警示標志,及時更換破損的警示標志牌。配合相關單位在高風險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管理責任;實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點時期,在事故多發、易發水域組建專職巡視、救生隊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監督制度,做到人員到位、巡查到位、監督到位。
四、工作重點
突出溺水事故預防,切實看牢學生、兒童以及來百丈山旅游的外來人員;把牢6月至9月天氣炎熱、溺水事故高發的暑期時間段;守牢易發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水圳等危險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隱患。各村按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的水庫、河流、山塘、水圳、水坑等水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隱患,做到無盲區、無死角。
(二)大力開展防范宣傳。西塔學校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各村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組織力量,通過各種途徑、方式加強對來百丈山旅游的外來人員的防范宣傳。同時,組織開展預防溺水每月主題宣傳活動,確保人人增強安全意識、人人掌握自救知識。
(三)著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主動作為,積極履責,加大重點時段、重點水域巡防頻率,提升預防溺水事故工作實效。各部門單位要自覺參與,整合力量,做到資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提前做好處置溺水事故各項準備,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堅決防止因出警不及時、處置不果斷而耽擱救援時間,造成不良影響。一旦發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嚴防發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有關部門各村要充分認識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感、緊迫感,迅速行動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各部門間聯合檢查、信息傳遞等工作機制,推動預防溺水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強化措施,加強督查。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識、隱患整改、監管監控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預防溺水事故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信息報送,不得有情不報和緩報,嚴格落實村委會主要責任人的第一責任,落實當天防溺水巡河的干部直接責任,落實值班人員的值班責任。
六、溺水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
1.如果少年兒童因游泳而發生溺水事故,第一個發現者應立即呼救并設法營救,但應當注意保護自己,同時要報告管委會防溺水領導小組或學校和當地村委會。
2.學校、村或鄉直各相關單位接到少年兒童溺水的報告后,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立即向管委會報告,管委會迅速行動安排救援。
3.動用一切器材對溺水者進行營救,給溺水者做人工呼吸,盡快救醒溺水者,減少傷亡程度。
4.第一時間通知溺水少年兒童家長。
5.盡快將溺水者轉移到衛生院或就近的醫院去治療。
6.如果發現溺水者死亡,必須馬上如實地向管委會報告,管委會向縣校園安委辦報告相關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后的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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