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墾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采用集中安裝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原則,為充分發揮村級光伏電站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作用,鼓勵農村脫貧勞動力通過自主勞動增收致富,做好2023年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村級光伏電站收益分配方案:
一、分配依據
嚴格按照《奉新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資產及收益分配管理辦法》文件執行。
二、分配原則
激發脫貧勞動力內生動力及疫情對脫貧勞動力務工的影響。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公益事業臨時勞務、精神幫扶激勵獎勵及產業獎補形式等形式進行發放,確保三類人群、脫貧戶等低收入人群的鞏固增收。因此,我場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初定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分配:收益用于公益性崗位的工資和參加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勞務費用支出、用于精神幫扶獎勵、用于產業獎補、用于公共基礎設施維修建設。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勞務費用主要指從事村級公益性的臨時性工作的勞務費用,包括:宣傳、新冠疫情防控,防火、巡查、防汛,臨時性照顧孤寡老人、留守兒童,臨時衛生清潔等。
三、分配計劃
(一)用于公益崗位的工資和參加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臨時工勞務費用支出。
用于光伏公益性專崗勞務工資支出:具體標準為: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50--300元;人員選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挑選,簽訂勞務協議,明確具體勞務事項、要求、工作職責及工資標準,從協議簽訂之日起憑考勤發放,確保履職取酬。
用于公益事業臨時勞務的工資支出:根據從事的公益勞務的勞動強度、技術要求等具體情況,選擇按天或按時計酬,參照當地臨時工工資標準進行補助,一般每天40-100元或計時不低于每小時10元的標準,根據從事的勞務情況,記工考核考勤,按考勤實際情況計發勞務補助,發放補助時附考勤表或臨時工記工表。
(二)用于精神幫扶。
精神幫扶主要引導脫貧群眾特別是低收無勞力家庭遵守村規民約、敬老愛幼、和善鄰里、熱心公益事業等,通過獎勵形式進行分配,逐步營造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文明鄉風。
(三)用于產業獎補。
通過產業獎補,著重引導弱勞動力低收入脫貧戶發展力所能及的家庭種植養殖產業,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消費,盡可能減少家庭支出,具體獎補為:肉牛200元/頭,豬150元/頭,羊50元/只,雞、鴨、鵝、兔等50羽(只)以上,每只補5元,種植業獎補按照100元/畝獎補,養殖水面按照150元/畝、年獎補。產業獎補金額原則上每戶每年度獎補800元以內,最高不超過800元,每半年一次進行發放。
(四)用于公共基礎設施維修建設。
用于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體育、社會福利與保障、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等公共基礎設施維修建設。
四、資金監管
光伏扶貧電站收益根據實際入賬情況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每季度將季度光伏扶貧電站發電量、電站收益及資金分配到戶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各分場按實際情況,將公益性崗位、公益事業臨時勞務、精神幫扶激勵獎勵及產業獎補等按時上報總場鄉村振興工作站,鄉村振興工作站將統計進行公示后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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