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管發[2024]9號
關于印發《石溪管委會預防中小學生溺水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各單位:
夏日已至,學生各類安全事故尤其是溺水事故進入易發期、多發期。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經我委研究決定,現將《石溪管委會預防學生溺水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到位。
奉新縣石溪管理委員會
2024年7月10日
石溪管委會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
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盡最大努力把學生溺水死亡事故降到最低,經管委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鑒于預防溺水工作需要的多面性,特成立預防中小學生幼兒溺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永彬
副組長:陳海華
成 員:沙大興 謝祖堅 胡明海 黃 勇
姚彩敬 韓利群 蘭熾梁 李楊炳
熊獻良 黃有洋 何志龍 羅紫渝
具體職責如下:
陳永彬:全面負責全委預防青少年學生溺水工作,協調各部門合作開展防溺水工作。
何志龍:負責全委河流、山塘等危險水域排查,督查各村重點水域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責任人、巡查責任人落實責任,巡查重點水域是否都有安全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繩、毛竹竿,建立臺賬。
黃有洋:及時更新留守兒童臺賬,建立留守兒童幫扶走訪責任臺賬,通知相關人員定期走訪。
李楊炳:負責對學生的宣傳教育,暑期家訪過程中加強對防溺水的再宣傳。
羅紫渝:做好防溺水宣傳教育工作,材料匯總收集和相關文件起草和報送。
陳海華 :負責日常巡查和救援工作,打擊損壞、偷盜救生設施的行為。
熊獻良:負責溺水學生的搶救和救護知識培訓工作。
各村(社區)負責人:負責本轄區內的河流危險地段的摸排、設施的完善,督促巡查員開展一天不少于2次的防溺水宣傳、巡查工作。排查留守兒童和重點人員,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對接人,定期開展走訪、宣傳教育、建立臺賬。
二、工作職責
每年的夏季都是溺水事故高發期,防溺水工作時間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動內容多,各村、學校要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溺水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和隱患排查行動:
(一)學校層面
1.學校要制定預防學生溺水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崗位職責。
2.學校要開展全校性的防溺水主題教育活動,教授相關預防救治方式方法,并發放防溺水告家長書。
3.對校園及周邊學生活動集中區域的水情進行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督促相關各方進行整改。
4.充分利用學校的廣播網絡、校刊校報、墻報展板、微信公眾號、手機短信、標語條幅等方式加強防溺水的宣傳。
5.針對愛玩水、有游泳前科的學生建立重點人員臺賬。
(二)管委會、村級層面
1.管委會召開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部署會,對全委的工作進行安排,做好相關統計工作及臺賬建立。
2.管委會組織人員協同村干部對全處河流進行排查,并形成相關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進行整改,并進一步加強警示宣傳。
3.各村負責自己區域內的河流,晴天做到每天巡查,特別是緊盯重要時段、重點人群、重點水域,并做好巡查紀錄,巡查圖片留底。加強防溺水的宣傳,通過微信、電話、張貼橫幅、宣傳標語、發放一封信等宣傳形式,做到宣傳全覆蓋,家喻戶曉。定期更新留守兒童,建立臺賬,定時走訪重點人群,告知防溺水知識,提高防溺水意識。
三、明確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進一步認清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面臨的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我委雖然沒有山塘水庫,但河流還是較多的,要切實加強中小學生、幼兒預防溺水工作,堅決防止學生溺水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學生溺水死亡人數。
2.營造氛圍,進一步加大學校防溺水宣傳教育力度,切實提高學生防溺水意識和自救能力。要利用各種載體,廣泛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學生預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提高防溺水教育的有效性。
3.各司其職,進一步創新工作舉措,努力推動建立防溺水工作群防群控機制。全委相關單位要相互配合、家校聯合、鄉村聯動等多種途徑,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機制,堅決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4.落實領導包片、干部包村制度。經研究決定成立石溪管委會預防發生少年兒童溺水事故工作小組,實行包保責任制,努力形成齊抓共管部門聯動、聯防機制。
(一)工作分工
總責任人: 陳永彬 黨委委員
學校包保人:李楊炳 石溪學校校長
社區包保人:熊志成 黨委委員
韓利群 社區書記
胡 芳 陳 紅
石溪村包保人:熊志成 黨委委員
蘭熾梁 村書記
胡文龍 王娜 何志龍 劉革新 蔡嗣勛
桃源村包保人:唐志鴻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沙大興 村書記
王英明 李娟 閔婷婷 李平安 彭龍賢
桐木村包保人:雷發銘 黨委委員、副主任
謝祖堅 村書記
胡明浪 凌佳佳 胡莎莎
中洞村包保人:陳思予 黨委委員、副主任
黃 勇 村書記
黃冬宏 吳熙瓏
曾家坪村包保人:陳永彬 黨委委員
胡明海 村書記
黃有洋 羅紫渝
茶坪村包保人:陳永彬 黨委委員
姚彩敬 村書記
黃有洋 尹 靜
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轄區范圍進行巡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包保責任人將嚴格追究包保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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