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各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奉新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行政審批全周期協同管理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此件主動公開)
奉新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行政審批
全周期協同管理機制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宜春市袁州區等8個縣(市、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的批復》(贛辦字〔2023〕30號)及《奉新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奉辦發〔2024〕10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確保行政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在行政審批與監管工作中的有效銜接,結合我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構建審管協同運行體系
1.職責分工機制
各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實行審批與監管分離,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各職能部門負責事中事后監管。由縣行政審批局牽頭建立審管智能化(含智能化檔案管理)系統,實現審批檔案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實時交互。
2.信息雙向互通機制
(1)審批信息推送。縣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后在規定時間內將受理辦理信息和審批結果通過審管智能化(含智能化檔案管理)系統推送給監管部門。
(2)專業支持響應。事項審批過程中如需現場勘驗、專家評審等情況,縣行政審批局應在受理辦件后及時將需求向監管部門推送,監管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回復,如需專家到場,由監管部門組織。
(3)監管信息反饋。監管部門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涉及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的,要及時通過審管互動平臺將行政處罰決定函告縣行政審批局。
(4)政策動態更新。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精神有調整變化的,監管部門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通過審管互動平臺即時函告縣行政審批局,切實保障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精神及時調整執行到位。
3.業務協同機制
(1)聯合培訓制度。監管部門應將本系統組織的與行政審批工作相關的業務培訓、會議、檢查、考評、考試等工作要求,及時通過審管互動平臺告知縣行政審批局,縣行政審批局應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參加。
(2)許可動態管理。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了監管問題,需要變更、撤回、撤銷、注銷行政審批決定的,應向縣行政審批局正式行文,并提供相關材料。縣行政審批局應對有關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核實、對需要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的進行依規處理,同時告知監管部門處理結果。
(3)信息聯絡機制。監管部門要明確1名分管領導,1名審管互動平臺信息員,確保24小時內及時準確接收和發送監管信息。信息推送時,若對方無響應,應通過短信、微信、贛政通或電話進行提醒,以保證審批的時效性。
(二)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1.會議職能定位
聯席會議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委、縣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大政策。
(2)協調解決行政審批與監管聯動的重大問題,建立完善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和組織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長效機制,實現良好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效果。
(3)推動全縣行政審批工作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數據共享,加快推進全縣政務服務一體化信息平臺建設。
2.會議召集機制
(1)召集人為縣行政審批局領導,副召集人為縣行政審批局審批服務股負責人,成員為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涉及成員單位。視情形邀請相關法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2)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行政審批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其職責為:負責聯席會議組織、聯絡和協調等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匯總并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3.議事決策程序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召集人主持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確定議題、召開時間及形式。凡涉及特別重大或爭議較大事項,由縣行政審批局專題報請縣人民政府研究。
4.聯絡員備案管理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工作。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確定后,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推行“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實體檔案庫”雙軌運行機制
按照“規范化管理、數字化賦能、全流程追溯”原則,構建“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實體檔案庫”雙軌運行機制。以“一企一檔”“一事一卷”標準建立實體檔案庫,實行檔案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電子檔案管理系統設置文件分類、智能檢索、權限管理等模塊,實現檔案錄入、審核、歸檔、調閱全流程線上閉環管理。實行分級授權機制,通過數字水印、區塊鏈存證等技術確保檔案信息安全,同步建立電子檔案與實體檔案索引對照機制。
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好業務檔案登記、保管、日常檢查、轉換、遷移、鑒定、銷毀等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對電子檔案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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