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中,符合入園年齡的,在籍在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農村脫貧戶/農村監測戶/城鎮解困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特困供養/支出型家庭/其他低收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
2.資助標準:執行標準為平均每人400元/學期。其中: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每人750元/學期。資助金分學期發放。
二、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家庭生活費補助政策
1.資助對象:需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且在校的學生。②須為在籍在校且在全國資助系統中有信息的學生。③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重點保障農村脫貧戶/農村監測戶/城鎮解困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特困供養/支出型家庭/其他低收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
2.資助標準:根據贛財教指〔2024〕19號文件通知,小學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每人625元/學期,初中寄宿生每人750元/學期。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標準50%執行(即小學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每人312.5元/學期,初中非寄宿生每人375元/學期),從2024年春季起執行。
三、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在籍在校且在全國資助系統普高子系統中有信息的學生。②家庭經濟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內“高中困難檔案庫”的學生。③重點保障農村脫貧戶/農村監測戶/城鎮解困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特困供養/支出型家庭/其他低收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
2.資助標準:根據贛財教〔2025〕1號文件通知,自2025年春季起,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三檔,一檔900元/學期、二檔1150元/學期、三檔1400元/學期。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按最高檔發放(即1400元/學期)。
四、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
1.資助對象:普通高中學校在籍在校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農業農村局認定農村脫貧家庭的學生,城鎮解困脫困辦(民政局)認定城鎮解困脫困家庭的學生。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的低保家庭的學生。③民政部門負責認定的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及支出型困難低收入的學生。④殘聯認定的殘疾的學生。
2.免學雜費標準:550元/學期。每學期開學由學校將相關部門核定的免學費學生名單報教體局備案,開學時在學費中直接減免。
五、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保障農村脫貧戶/農村監測戶/城鎮解困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特困供養/支出型家庭/其他低收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
2.資助標準:根據贛財教〔2025〕1號文件通知,每生1150元/學期,按學期發放,自2025年春季起執行。
六、中職國家獎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二年級(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2.資助標準:每人每年6000元。
七、中職免學費政策
1.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
2.現行資助標準:根據贛發改價管〔2024〕655號文件(調標如下表),學費收取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即:2024年秋季起,就讀中職二、三年級(老生)仍按照850元/學年減免學費;中職一年級(新生)按照下表明細減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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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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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 |
學費(學年/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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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間 |
2024年秋季 |
2027年秋季 |
2030年秋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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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類 |
1050(元) |
1250(元) |
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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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醫類 |
1350(元) |
1850(元)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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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藝術類 |
表演類 |
1900(元) |
2950(元)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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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演類 |
1550(元) |
225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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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開學直接減免學費。
八、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政策
1.資助對象:在各縣市區報名參加高考,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且其困難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在外省參加高考的本地戶籍學生,直接在教體局申請;在本省參加高考的學生在高考報名地或學校申請。
2.資助標準:每人一次性5000元。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全覆蓋。
九、“滋蕙計劃”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在各縣報名參加高考,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且其困難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考生。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全覆蓋,僅限于本省戶籍高中應屆畢業生或中職應屆畢業生申請。
2.資助標準:上級按照當年高考人數、錄取人數下達指標至各縣區,資助金用于一次性補助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的生活費用。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十、“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政策
資助范圍與對象:勵耕計劃困難教師資助項目資助對象是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長期就職于鄉村學校的教師。具體范圍如下:
1.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在崗專任教師(含特崗教師);
2.公辦幼兒園及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縣級)批準設立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在崗教師;
3.兩年內因病離開教學崗位、轉崗至教育系統其他崗位的教師;
4.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參照執行。
資助標準:每人每年1萬-5萬元。其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資助標準為2萬-3萬元;見義勇為、因公等重傷、致殘的教師資助標準為4萬元;犧牲的教師資助標準為5萬元。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
1.貸款對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做到“應貸盡貸”。
2.貸款標準: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2萬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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