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9〕61號)(下稱《指導意見》)。
從我國實際國情看,當前推進甲醇汽車應用有三方面優勢。一是甲醇汽車實際運行及管理經驗豐富。經過多年實踐,甲醇汽車技術不斷進步,配套標準規范不斷完善,企業積極開展市場化探索,形成了多種商業合作模式,為甲醇汽車市場化應用積累了寶貴經驗。二是甲醇汽車產業基礎初步具備。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甲醇汽車技術研發、生產及檢驗體系,吉利汽車、陜重汽等部分汽車制造企業已具備一定規模產能,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等多家科研機構已具有甲醇汽車檢測能力。三是甲醇資源有保障。生產原料來源廣泛,特別是通過劣質煤、煤層氣、焦爐煤氣等制取甲醇,生產技術成熟,實現了對煤炭資源的最大化清潔合理利用。
《指導意見》重點在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應用等四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
1、加快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是重要的核心工作。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生產企業應通過技術改造完善甲醇汽車制造體系,提升甲醇汽車制造技術水平,開發多種產品,滿足市場需求。完善甲醇汽車生產基地建設,合理布局甲醇汽車生產。
2、推進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是重要的基礎工作。在甲醇生產方面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工藝技術及工程化應用,甲醇燃料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組織生產,遵守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排放標準要求。地方政府部門應做好統籌協調,合理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設。
3、加快標準體系建設是重要的支撐工作。針對甲醇汽車的特性及應用需求,加快制定甲醇汽車整車、發動機、污染物排放、甲醇燃料及加注體系等相關標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充分體現甲醇汽車標準的引領性和前瞻性。
4、鼓勵甲醇汽車應用要嚴格落實因地制宜、積極穩妥的原則,重點是在有條件地區,加快符合環保要求的M100甲醇汽車應用,充分體現區域特點。地方政府部門應發揮引導作用,在購買、運行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甲醇汽車制造企業應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售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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