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居民: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2〕30號)和《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贛社保中心字〔2023〕5號)精神,為進一步增加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我縣未領取待遇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按程序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辦理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社會資助
是指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公益事業資金可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社會資助的好處
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選擇低檔次繳費人員,退休后養老金相對較低,若想獲得更高的養老待遇,此類人員在待遇申領前可以辦理以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的形式補繳,集體補助按年度記入個人賬戶,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從而實現個人養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
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社會資助相關政策
1.申請條件
我縣戶籍、已繳費且尚未領取待遇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2.可申請年份
可自本人參保繳費起開始申請至本年度,2025年以后可逐年申請(越早申請,個人賬戶累計利息越高。)。
3.申請標準
補助、資助檔次標準可自主選擇,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合計金額不得超過當地當年度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集體補助和社會資助不得代替個人繳費,只有個人已繳費的年份,才能辦理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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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補助檔次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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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補助年度 |
最高繳費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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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前年度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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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7年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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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1年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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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后 |
6000元 |
4.預期待遇
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金額全額按年度記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后,用于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應增加的養老金=(補助金額+利息)÷139(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補的多、得的多。因此,通過集體補助增加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有效提高參保人員待遇申領后的待遇水平。參保人員領取待遇后因病或意外死亡,個人賬戶剩余金額可依法繼承,家屬還可領取1000元喪葬費。
例如:1963年12月出生的城鎮居民楊大媽,2009—2023年均按最低檔次繳費,個人繳費共計2700元,共享受政府補貼510元。不考慮利息等其他增長因素,她每月到手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68+(2700+510)/139=191.09元。若按2009-2023年最高繳費檔次辦理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補助、資助金額共3.6萬元,她每月到手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68+(2700+510+36000)/139=450.08元,比之前要增加289元/月,是之前的2.5倍,待遇水平大幅提升。
四、集體補助、社會資助辦理資料及流程
1.所需資料:
①集體補助明細表
②資助對象和被資助對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辦理流程:
(1)先到鄉鎮(街道)便民中心人社窗口申請辦理集體補助或社會資助
(2)攜帶集體補助明細表至參保地的村委會(社區)蓋章
(3)交還集體補助明細表至鄉鎮便民中心人社窗口,開具社保繳費征集單
(4)攜帶社保征集單至全縣就近的稅務窗口繳費
五、政策咨詢:
1.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人社窗口
2.縣社保中心:0795-4508671
奉新縣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