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征繳時間:
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城鄉居民的待遇享受期和待遇等待期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2025年度基本醫保未斷保且在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025年度基本醫保未斷保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之間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為繳費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2025年度基本醫保斷保且在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繳費的,待遇等待期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2025年度基本醫保斷保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繳費的,待遇等待期為繳費當日至繳費當日后的3個月,待遇享受期為待遇等待期滿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繳費標準 :
普通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700元。
醫療救助全額資助參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個人不繳費。
醫療救助定額資助參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以及過渡期內未消除風險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困難群眾、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80元。
大學生的資助參保政策,全日制本專科、非在職研究生按屬地管理原則,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江西省2025年秋季大學新生參保按照每人每年200元予以資助,剩余部分由個人進行繳納。老生仍按原政策執行至畢業當年。江西省外大學的參保按當地醫保政策執行。
三、繳費方式 :
1.通過“江西省稅務局”微信公眾號、“江西省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微信的生活繳費、贛服通等互聯網渠道,選擇微信、支付寶等方式繳費;
2.持身份證到商業銀行柜面代繳或銀行APP;
3.通過村(居)委會,由村(居)委會指定的經辦人通過收取微信、支付寶、現金等方式代征代繳;
4.前往各地辦稅服務廳(室),通過微信二維碼、自助辦稅終端或繳費窗口,選擇微信、支付寶等方式繳費。
四、特別提醒:
1.未參保繳費或在待遇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其中:參保人員在待遇等待期結束前入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結束后入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
2. 新生兒在出生90天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歲參保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繳費次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出生1周歲后參保繳費的,待遇享受時間參照普通居民執行。
3.醫療救助對象,宗教教職人員,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以及戶口新遷入我省、出國人員回國、服刑人員期滿釋放、大學生畢業返鄉等情形出現90天以內的,不受集中征繳期限制,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4.軍人退出現役3個月以內的,本人及其未就業的配偶、子女參加居民醫保,不受集中征繳期限制,在集中征繳期結束后繳費的,不設待遇等待期,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5.全省監獄在押罪犯在監獄所在地集中參加居民醫保。
6.不要重復參加居民醫保和跨險種參加職工醫保。
7.參保人繳納居民醫保費后,未進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復繳費、參加職工醫保或在其他統籌地區參加居民醫保的,可在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同時,依申請為個人辦理退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后,暫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個人繳費不再退回。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