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二)編制依據
(三)適用范圍
(四)工作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公路水毀、塌方組織體系
(二)應急領導小組
(三)奉新公路分中心公路水毀、塌方工作職責
(四)公路水毀、塌方現場指揮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二)預警預防行動
(三)預警支持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三)分級響應
(四)后期處置
五、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二)隊伍保障
(三)設備保障
(四)物資保障
(五)巡查保障
(六)物資資金保障
(七)通訊 保障
(八)培訓演練
六、新聞報道
七、附則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本預案的目的是為了對公路水毀、塌方等事故采取及時、有效的控制措施,高效、有序的組織開展路面搶險和洞內人員撤離搶險等工作,防止事態的發展,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道路施工安全技術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宜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普通國省干線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奉新范圍內對雨季期間水毀、塌方造成的管養,公路中斷及時進行疏通、清理;對水毀路面坑槽、橋梁河床、基礎等水毀部位及時進行修復。
(四)工作原則
水毀、塌方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建立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部署、快速反應、 科學應對、分級負責、分級實施的組織機構和公路搶險隊伍,全力做好國、省干線公路的水毀、塌方工作,雨前抓預防、雨中抓防毀,雨后抓恢復,力爭實現小雨、中雨不發生水毀,大雨、暴雨產生的水毀、塌方損失最低,以確保國、省干線公路安全暢通。
1.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公路水毀、塌方組織體系
奉新公路水毀、塌方組織體系由奉新公路中心和應急保障基地組成。
2.2應急領導小組
奉新公路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是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奉新分中心公路水毀、塌方應急指揮機構,成員按《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普通國省干線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明確內容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公路水毀、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⑴負責組織、指揮奉新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水毀、塌方工作;
⑵組織制定奉新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水毀、應急搶險方案;
⑶組織、指導應急搶險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并監督實施、指導、核查、督促開展公路水毀、塌方工作;
⑷及時掌握險情、災情,依據奉新公路分中心組織實施公路水毀、塌方及減災措施;
⑸組織災后公路水毀、塌方修復及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⑹組織公路水毀、塌方統計和核查,及時向贛西應急搶險中心提供災情信息;
⑺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準確報道經贛西應急搶險中心審定的險情、災情和各地道路塌方動態。
2.3應急分隊公路水毀、塌方工作職責
⑴負責轄區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和橋梁等路段養護,保持暢通無阻;
(2) 負責公路保通方案的擬定、實施,負責低洼地段淹沒區 設立公路導向和繞行等交通標志,做好對險橋、險路、危險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準備工作;
⑶儲備必要的砂石等搶險材料和保證搶險設備完好;
⑷險情內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值班人員不脫崗。
⑸及時收集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組織應急基地、應急分隊采取預防預警行動。
⑹負責組織公路、橋梁時搶險人員的集結、搶修,負責組織抗洪搶險所需的車輛、機械設備、物資的儲備和組織專業的 搶險保障隊伍參與抗洪搶險。
⑺做好國、省干線公路塌方、水毀險情情況統計、收集工作,及時報送道路阻斷信息。在出現持續強降雨等重大災情時,持續及時跟進將最新災情和搶險工作情況報贛西應急搶險中心。
2.4險情現場指揮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當外河及主要支流出現警戒水位、主要公路設施出現重大險情或其他緊急情況需要現場指揮的,組建現場指揮工作組。現場工作組一般由奉新公路分中心應急分隊科室帶隊,相關單位派員參加,必要時可由奉新公路分中心領導帶隊。
2.4.1公路水毀、塌方組職責:
(1) 組織技術人員排查公路、橋梁的險情,提出排險方案, 并及時上報奉新公路應急領導小組;
(2) 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及時修復受水毀或其他損毀的公路、橋梁,全力保證公路水毀、塌方期間公路交通運輸的通暢。
(3) 組織災情統計、核查和災后水毀、塌方修復工作。
2.4.2裝備物資調度組職責:
(1)負責公路水毀、塌方救災設備、物質的組織調度,安排險情救災物資和參加險情救災人員的運輸。
(2)根據需要快速調配奉新公路管理部門險情機械設備、物資部署。組織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檢查并維護各種參加險情的車輛及各種機械設備,保證抽調的車、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適于緊急搶險;
(3)督促抗洪搶險成員單位做好車輛、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和性能維護工作,準備隨時抽調進行險情增援。
2.4.3后勤補給保障組職責:
(1) 組織自救隊伍,做好本單位險情的自救工作;
(2) 組織險情機關辦公秩序和內部安全保衛;
(3) 保障險情期公路水毀、塌方工作的后勤補給;
(4) 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和值班制度。
2.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主要包括:實時道路通行情況、道路橋梁運行情況;交通設 施、工程出險情況(包括出險時間、地點、類別、程度、處置等 情況);負責處理險情的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應急通信聯絡方式,險情隊伍,消耗物資等。
災害發生后,各養護所(站)、工地應及時向奉新公路分中心報告災情。 奉新公路中心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收集洪澇災情動態信息,按規定報贛西應急搶險中心,重大險情行動情況應及時向市公路中心上報。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 財產損失的災情,須核實后立即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各要健全險情指揮機構,落實險情隊伍、檢查維護險情工程設施,儲備足夠的險情物資、保證通信暢通。
3.2.2氣象天文預警
當預報有災害性天氣發生時,各養護所(站)、工地應及時了解、 掌握氣象部門向社會發布的預警信息。當預報將發生嚴重洪水 災害時,應急領導小組應提早預警,通報相關單位做好應對準備。
3.2.3洪水災害預警
當河道水位達到警戒水位后,主要道路、橋梁等交通運輸 設施出險重大險情時,各養護所(站)、工地或現場險情指揮機構應及時向奉新公路中心應急領導小組和贛西應急搶險中心及時報告。
3.2.4臺風暴雨災害預警
按臺風預報,奉新公路中心應急領導小組要督促相關轄區單位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同時,要加強值班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3預警支持系統
3. 3.1建立通信及信息傳輸系統
進入緊急險情期時,應急分隊要建立帶班和24小 時值班制度,保障雨水情、災情信息暢通和指揮指令及時傳達。出現大雨以上天氣,遇水毀斷路、塌方斷路、橋梁毀壞等險情,各級險情主管領導必須值班,應急保障基地、應急分隊隨時待命。
3. 3.2制定險情搶險方案
應急分隊應根據區域內社會、經濟、人口、交通基礎設施等情況及險情需要,組織編制和修訂搶險工作方案,按規定報奉新公路中心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3.4防御響應
搶險防御響應分為四級,等級劃分、防御響應啟動和結束等均按《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普通國省干線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防御響應相關措施執行。
4. 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在應急響應過程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緊急性原則:應急響應是一項緊急的工作,必須迅速行動。
(2)綜合性原則:應急響應需要綜合運用各種資源和手段, 進行全面的處理。
(3)靈活性原則:應急響應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措 施。
(4)協同性原則:應急響應需要各相關部門協同合作,形成合力。
4.1.2按洪澇災害對交通運輸影響的嚴重程度和范圍,一般水毀、塌方,做到及時清理;單處水毀斷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時處理完成;處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處水毀阻斷,要在48小時內搶修好臨時便道。
(1)塌方處理:處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奉新公路分中心應急部門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自行組織實施;處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縣兩級聯動、統一協調指揮,啟動應急預案,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1) 橋梁沖毀:當橋梁沖毀時,應立即設立交通標志,發布繞行方案,并在及時上報的同時,調動搶險隊及機械設備搶修 便道,設置繞行警示標牌,協調當地交警疏導交通,必要時按照上級指示架設臨時橋。
(2) 施工工地:施工工地受洪水威脅或侵害,在向上級上報的同時立即展開自救互救。應急分隊根據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員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施工人員、設備安全。
4.2信息報送和處理
4.2.1信息內容。防汛信息主要包括:險情、公路和橋梁滿水深度、具體路段和橋梁的險情、災情、公路通阻情況、預計交通恢復時間、設備物質調度運用情況,參加險情人力調集情況,險情物資及資金投入等情況。
4.2.2信息報送。防汛信息實行歸口管理,逐級上報。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主要信息實行一事一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把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報送內容、程序、時限等,按照《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程序》相關要求執行。
4.2.3信息處理按照《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程序》相關要求執行。
4.2.4信息核查。凡上級險情指揮機構準備采用和發布的險情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由奉新公路分中心根據上級部署立即調查核實。
4.3分級響應
奉新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特別嚴重(I級)、嚴重 (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 黃色和藍色來表示。啟動I級、II級、III級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需向奉新縣人民政府及縣交通運輸廳報告,啟動IV級應急響應,奉新公路分中心須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奉新公路中心向贛西應急搶險中心及市公路中心報告。
搶險工作的分級響應等級劃分、分級響應行動和響應 終止等均按《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普通國省干線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分級響應相關措施執行。
4.4后期處置
4.4.1恢復重建
險情結束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應急分隊應積極做好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的統計工作,收集氣象等災害證明和水毀影像資料,調查水毀損失,提出水毀修復計劃,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 標準恢復,但經上級批準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標準重建。
4.4.2物資裝備補充
應急分隊要及時查清、匯總搶險裝備和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應急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4.4. 3調查與評估 .
奉新公路中心應急響應終止后,總結評估組需及時組織各參與部門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相關部門在終止應急響應后,應及時向奉新公路中心應急分隊、安全科以及贛西公路應急搶險中心提交總結評估材料電子文檔,包括突發事件情況,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應急處置現場影像資料等。
5. 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應急分隊要抽調精干人員,充實、加強本級搶險指揮機構工作力量,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處理應急緊急事務和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保證搶險工作高效運轉。
5.2隊伍保障
應急分隊要組織不少于10人的應急搶險隊伍。各部門要做好機動人員儲備工作,特殊情況能夠及時替補。
5.3設備保障
應急分隊要組織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運輸車、 水泵等搶險機械設備,隨時準備調用。
5.4物資保障
應急分隊根據組織的搶險人數、任務,配置一定數量的草袋、編織袋、交通標志牌、安全帽、電筒、小型搶險工具等,預設砂、石料源,做好材料儲備,隨時為道路搶修提供材料。技術人員對重大搶修項目、橋涵修復工程提供技術保障, 必要時,根據上級要求實行現場設計,指導施工。
5. 5巡查保障
應急分隊要加強險情養護、安全巡查,惡劣天氣增大 巡查頻率。與奉新當地主管部門密切配合應急分隊搶險工作,明確負責人,服從當地防汛統一調度,加強主要路段、橋梁的巡查、排險工作力度,確保轄區險情公路暢通。
5.6物資資金保障
5. 6.1物資儲備
(1) 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應急基地、應急分隊應按規定及應急需要儲備搶險物資。
(2) 應急基地、應急分隊儲備的險情物資品種及數量,根據本地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按不低于《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應急物資儲備和裝備建設實施方案》(宜路發〔 2022〕 53號)文件的要求執行。
5.6.2物資調度
進入緊急防汛期,奉新公路分中心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險情抗洪 的需要,可在奉新公路系統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
5. 6. 3資金保障
應急分隊每年要安排公路水毀、塌方經費,用于轄區內公路險情物資儲備,應急除險等。奉新公路分中心下撥的公路水毀、塌方搶修等經費,要及時安排,專款專用。
5.7通訊 保障
5.7.1通訊設備
應急分隊必須配備有線、移動通訊設備, 確保信息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公路應急信息。
5.7.2編制通訊錄
應急分隊應編制公路水毀、塌方所涉及單位及個人通訊錄,每年公路水毀、塌方前必須更新,對關鍵部門及關鍵人員要明確多種形式聯系方式。
5.8培訓演練
5.8.1培訓
應急分隊應結合實際開展有關公路水毀、塌方培訓,采取多種形式,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公路水毀、塌方前至少組織一次。
5. 8.2演練
應急分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和組織開展公路水毀、塌方應急演練。
6. 新聞報道
堅持穩定、團結、鼓勵、正面宣傳為主和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當的原則,為搶險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 附則
7.1險情名詞術語解釋
7.1.1安全狀況:指一個環境、設備或系統的整體情況,正常狀態下不會導致任何危險或損害。
7.1.2事故無害化:指采取措施將事故或危險源消除、封閉或中和,以確保人員和環境的安全,避免損害。
7. 1.3疏散:指按照預定的應急計劃將人員有序地撤離危險區域,避免人員傷亡。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1) 本預案由奉新公路分中心負責制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奉新經濟、社會和公路發展狀況,以及應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2) 應急分隊及各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奉新公路中心備案。
7.3獎勵與責任
對公路水毀、塌方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公路水毀、塌方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4應急聯系方式
奉新公路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95-4618535
7.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宜春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奉新分中心負責解釋。
7.6預案生效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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