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奉新縣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執法數據
目錄
一、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制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行政征收實施情況統計表
五、行政征用實施情況統計表
六、行政檢查實施情況統計表
表一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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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撤銷許可的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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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的數量 |
不予許可的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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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局 |
13 |
13 |
13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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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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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申請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的數量”、“不予許可的數量”、“撤銷許可的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
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的數量,以及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3. 準予變更、延續和不予變更、延續的數量,分別計入“許可的數量”、“不予許可的數量”。
表二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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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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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罰沒金額( 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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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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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局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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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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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包括經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被撤銷的行政處罰決定數量)。
2. 其他行政處罰,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比如通報批評、驅逐出境等。
3.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并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
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并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
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并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4.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5.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三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強制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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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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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匯款 |
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
行政機關強制執行 |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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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匯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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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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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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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
“凍結存款、匯款”或者“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
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制執行方式”等執行完畢或
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 其他強制執行方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強制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規定的強制停產、強制消除安全隱患;《金銀管理條例》
規定的強制收購;《外匯管理條例》規定的回兌等。
4.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征收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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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收費 |
土地、房屋征收實施數量(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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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數量(宗) |
收費總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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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局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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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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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行政征收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實施的行政收費及土地、房產征收等情況。(因征稅屬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統計范圍)
2. 土地、房屋征收實施數量的統計,以政府正式批文為準。
表五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征用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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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用實施數量(宗) |
|
1 |
工信局 |
0 |
|
合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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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行政征用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因搶險、救災、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決定的數量。
表六
工信局2019年度行政檢查實施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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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檢查(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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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局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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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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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 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 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奉新縣工信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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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子項目 名稱 |
執法類別 |
執法主體 |
執法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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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違反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的處罰 |
不按規定設立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奉新縣 工信局 |
《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具體工作。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和第二款關于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布點方案規定的,由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第二款設立預拌混凝土站,應當符合預拌混凝土站的布點方案,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第二十四條在國家規定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區域內,預拌砂漿的管理按照本條例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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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奉新縣 工信局 |
《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由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可對建設單位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處以100元罰款,或者按每噸袋裝水泥處以300元罰款。但責任屬于施工單位的,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第二十四條在國家規定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區域內,預拌砂漿的管理按照本條例有關預拌混疑土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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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違反的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的處罰 |
在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實心粘土磚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奉新縣 工信局 |
《江西省促進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在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實心粘土磚的,由新型墻體材料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分別進行處罰;(一)建設單位強令設計單位設計使用實心粘土磚的,或者設計單位違反國家和本省的建筑設計標準設計使用實心粘土磚的,責令改正,并對責任單位按合同約定設計費1倍以上2倍以下處以罰款。 |
填報單位:奉新縣工信局
填表人:閔倩倩 聯系電話:18179516098 填報日期:2019年9月19日
附件3:
奉新縣行政執法音像記錄清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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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記錄環節 |
記錄內容 |
記錄方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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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處罰 |
現場檢查(取證)過程 |
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核查依據,告知其權利義務、核查內容、核查過程,申請人和執法人員在核查筆錄或詢問筆錄上簽字確認 |
執法記錄儀錄像、照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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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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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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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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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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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執法類別 |
審核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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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處罰 |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2萬元以上的罰款或者沒收相當于該數額違法所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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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人民政府名義做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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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責令停產、停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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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銷許可證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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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經聽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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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行政執法處室(單位)負責人認為應當集體討論的其他重大、復雜、疑難行政處罰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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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許可 |
擬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許可、不予變更、不予延續、撤銷、注銷及其他重大行政許可決定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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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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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他人重大權益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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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經聽證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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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案情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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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事項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