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仰山鄉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
仰府罰 決〔2023〕第003號
被處罰人姓名 賴某某
現住址 奉新縣仰山鄉大源村廠下組14號。
根據查獲案,本機關于2023年3月20日對你(單位)毀壞林木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單位)2022年7月18日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奉新仰山鄉大源村廠下組美女踏車山場毀壞林木面積16.317畝,毀壞林木1958株,屬毀壞林木行為。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有關事實有 當事人陳述及現場勾繪圖和照片 等證據為證。(闡述陳述、申辯和聽證意見及采納或不采納的理由;如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等情形的,應進行描述并闡述理由)現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你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補種毀壞林木株數1958株。
2:處以毀壞林木價值罰款:壹萬伍仟陸佰陸拾肆元整。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銀行按照江西省非稅收入電子繳款書(繳款編碼:36092123000714846160)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奉新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 高安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仰山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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