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相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西富宏紙業有限公司鍋爐技術改造項目報告表做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9日,2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做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方式:0795-4508025
通訊地址:奉新縣馮川鎮濱河東路958號(縣文體藝術中心東南側)
郵編:3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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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富宏紙業有限公司鍋爐技術改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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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天工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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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江西富宏紙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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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機構 |
江西六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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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 概況 |
江西富宏紙業有限公司原有鍋爐為12t/h的燃生物質鍋爐,本項目僅在廠區內新增一臺25t/h燃生物質鍋爐及其相關環保設施,原有12t/h燃生物質鍋爐備用,兩臺鍋爐通過管道并聯。不涉及企業產能的變化,不新增員工,改擴建前后,企業產能維持不變。 項目總投資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1萬元,占總投資的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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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廢水和施工期生活廢水,經廠區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 2.運營期 本技改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用水;廢水主要為軟水制備廢水和鍋爐定期排污水,經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奉新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尾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 A 標準后排入南潦河。 二、廢氣污染防治。 1.施工期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 (1)施工現場道路加強維護,勤灑水,保持一點的濕度,控制二次揚塵的產生; (2)限制車速,合理分流車輛,防止車輛過度集中。 2.運營期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鍋爐燃燒廢氣,經新建的“低氮燃燒技術+陶瓷多管除塵器+脈沖布袋除塵器+引風機+脫硝霧化塔+脫硫脫硝中和塔”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經加高至45m煙囪排放,經處理后廢氣中SO2、NOx、顆粒物、煙氣黑度排放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燃氣鍋爐”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氨氣有組織排放滿足《火電廠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2301-2017)表14中濃度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新建建筑物產生廢木材、廢鋼筋、廢鐵絲等,由施工人員收集后分類處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至相關部門指定地點處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2.運營期 本技改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垃圾,固體廢物主要為軟水制備過程中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除塵器收集塵、鍋爐灰渣和鍋爐廢氣處理產生的脫硫石膏。 (1)廢離子交換樹脂 本技改項目軟水制備設備的填料為離子交換樹脂,兩年更換一次,更換時由廠家帶走處置,不在本項目廠區內貯存。 (2)鍋爐灰渣、除塵器收集粉塵 鍋爐灰渣、除塵器收集粉塵,經收集后用于周圍農田、果園和周邊農村還田作為農肥。 (3)脫硫石膏 脫硫脫硝塔產生固體廢物主要為石膏,收集后定期外售給當地磚廠。 四、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不得大聲喧嘩,遠距離采用無線對講機聯絡,控制人為噪聲; (2)對設備、腳手架等構件的搬運、裝卸、架設等應該輕按輕放,嚴謹拋棄; (3)合理布置施工平面,縮小影響范圍,并對高噪聲設備安裝擋板、底座等設施進行隔音降噪; (4)合理安排各類施工機械的工作時間,禁止夜間(22:00-06:00)、午休時間(12:00-14:00)進行施工。 2.運營期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各類生產、運輸等設備及風機產生的噪聲。通過對所用高噪聲設備進行基礎減震、隔聲、安裝消聲器等有效降噪措施后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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