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優化營商環境,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農村公路養護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國土、林木、農村飲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宣傳思想工作,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四)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征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社會矛盾,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七)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工作,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和2個二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具體包括:奉新縣羅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羅市鎮便民服務中心。
編制人數小計6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3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30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4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47人,行政在職人數26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21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2人,遺屬人數4人。
第二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羅市鎮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2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2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78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35.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1.46萬元,資本性支出16萬元;項目支出17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9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2萬元,對企業補助145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教育支出8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萬元;農林水支出1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2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35.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0.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1.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萬元;資本性支出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8.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24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7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教育支出8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1萬元;農林水支出1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2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萬元。
項目支出17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9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2萬元,對企業補助145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變化,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變化,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147.46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8.46萬元,增長6.09%,主要原因是在職員工人數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7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村級轉移支付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資發放,日常辦公運轉等支出
(2)立項依據
奉新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5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的通知
(3)實施主體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完成對村級轉移支付經費支付。
(5)實施周期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
2025年安排財政撥款40萬元
(7)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
|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
||||
|
(2025年度) |
||||
|
項目名稱 |
2025年村級轉移支付 |
|||
|
主管部門及代碼 |
916-羅市鎮 |
實施單位 |
奉新縣羅市鎮人民政府 |
|
|
項目資金 |
年度資金總額 |
40 |
||
|
其中:財政撥款 |
40 |
|||
|
其他資金 |
0 |
|||
|
上年結轉 |
0 |
|||
|
年度績效目標 |
||||
|
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及時足額撥付,保障基層組織正常運轉。二、保證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在基層的執行和落實,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
|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指標 |
村級轉移支付總額 |
=40萬 |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資金撥付覆蓋村級數量 |
=11個 |
|
|
質量指標 |
資金撥付合規率 |
=100% |
||
|
時效指標 |
資金撥付及時率 |
=100% |
||
|
村干部報酬發放及時率 |
=100% |
|||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村組織保障正常運轉 |
正常 |
|
|
生態效益指標 |
農村人居環境提升 |
提升 |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村干部滿意度 |
≥95% |
|
|
村民滿意度 |
≥94% |
|||
二、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奉新縣羅市鎮“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3.96萬元(由財政撥款安排的資金)。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需求,未安排相關預算支出。
公務接待費22.94萬元,比上年減0.02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支出,公務接待費用只減不增。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02萬元,比上年減0.01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公務用車運行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費用只減不增。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未安排相關預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項):反映人大代表開展各類視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七)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八)農林水(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項):反映各級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安排的村級組織運轉獎補資金。
(九)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