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通知》(贛財農指〔2023〕12號),貫徹落實《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生豬良種補貼、牛羊產業建設、蜂業質量提升行動等項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實做好蜂業質量提升工作,促進蜂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戰略,緊扣農業增產增收和綠色生態發展任務,以良種化、標準化、組織化、產業化為重點,轉變蜂業發展方式,強化科技支撐,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提升蜂業發展和蜂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發揮其對綠色生態農業、農民增收的作用,全面提升我縣蜂業發展質量,探索建立蜂業提質增效、產業融合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主要績效目標
通過項目實施,引進推廣蜜蜂良種,培育蜜蜂標準化養殖典型,培育蜜蜂休閑觀光示范園,推進蜂業與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健全全縣蜜蜂養殖監管系統。項目計劃申報資金120萬元,主要實施內容包括項目實施區域打造一個種蜂場,引進推廣良種蜂王1000只以上,培育蜜蜂養殖標準示范場2個以上,打造2個蜂蜜品牌,打造蜂產品加工區1處,購置標準化蜂箱1500個以上,提升蜜蜂良種繁育、標準化飼養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進三產融合發展。
三、實施內容及資金使用方向
(一)支持種蜂育繁推體系建設。打造一個種蜂場,建立健全種蜂育繁推體系。完善和提升我縣中華蜜蜂(簡稱“中蜂”)保種場的保種育種條件,保障本土優質中蜂蜂王供應;支持引進優質中蜂和意蜂蜂王,提高蜜蜂良種化水平。
主要實施內容:全縣企業(場戶)用于引進蜜蜂良種蜂王。補貼品種為中蜂和意蜂,重點補貼中蜂。補貼蜂王必須是從取得省級頒發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一級以上種蜂場購進的蜂王。種蜂場應取得縣級以上頒發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補貼資金為引進蜂王1000只,每只補貼100元,共10萬元。
(二)支持蜜蜂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建設。在蜜蜂養殖優勢區域,提倡飼養強群,加強疫病防控,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和養蜂日志,推行養蜂生產各環節的標準化操作。根據蜂場布局合理、品種優良、養殖設施設備齊全、生產規范、防疫制度健全的原則,支持蜜蜂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建設2個,其中蜜蜂數量200箱以上的示范場1個,財政資金補貼10萬元;600箱以上的示范場1個,財政資金補貼30萬元,共40萬元,各示范場自籌資金不低于財政補貼資金的30%以上。
蜜蜂數量200箱以上的示范場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蜂產品采集間、操作間、貯藏間各1間,引進優質蜂王100只以上,購買蜂箱200個以上,支架200個以上,電腦、打印機、封口機、打碼機、搖蜜機各1臺,養蜂護具1套,檔案柜2個,制作制度牌、示范牌各1套等其他相關建設內容。
蜜蜂數量600箱以上的示范場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蜂產品采集間、操作間、貯藏間各1間,引進優質蜂王300只以上,購買蜂箱600以上個,支架600個以上,電腦、打印機、封口機、打碼機、搖蜜機各1臺,養蜂護具1套,檔案柜2個,制作制度牌、示范牌各1套等其他相關建設內容。
(三)支持品牌建設。打造2個品牌,資金5萬,用于宣傳、蜂蜜品質檢測、蜂產品推廣等費用。
(四)支持蜂產品加工區發展。打造蜂產品加工區(包括生產區、辦公區)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加工房100平方米,全自動灌裝生產線1套,噴碼機、供排水設備各一臺,消毒設備1套,辦公樓20平方米,購買桌椅5套、電腦2臺,打印機2臺,材料柜5臺,沙發2套,投影儀1臺,檢測室速測儀器設備共計1臺(個、套)。項目支持財政資金10萬元,自籌資金3萬元。
(五)支持蜂業現代器具更新換代。在全縣范圍內更新具有資質的養蜂場舊蜂箱和養蜂器具。
主要建設內容:養蜂數量在100箱以上的且辦理了養蜂證的養殖場,每個養蜂場補貼不超過1萬元,用于購置蜂箱及養蜂護具等設施,補貼資金15萬元,補完為止。已獲得其他項目的養蜂場不重復補貼。
(六)技術服務費12萬元。聘請江西省養蜂研究所為技術支撐單位,在項目實施期間進行全程技術指導服務。包括實施方案制定、形成標準化示范蜂場建設標準并實地指導、培訓成熟蜜生產、高效育王及健康養殖等先進技術、定期開展蜂蜜質量檢測等。
(七)養蜂資源調研及指導服務等工作經費28萬元。包括縣農業農村局及縣養蜂技術協會組織項目建設工作及組織人員外出學習、培訓等工作(23萬);委托福建農林大學動物科學學院(蜂學學院)蜜蜂科研團隊指導全縣蜂業建設,包括開展縣域蜂種質資源情況調研、蜜粉源植物資源情況調研以及相關試驗等(5萬)。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申報企業或場戶應根據任務目標,結合本場實際,編制項目任務書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申報資金、具體實施內容、資金使用計劃、實施步驟、進度安排等內容),報縣級農業農村局備案審核。
(二)實施項目
1.項目申報、評審。申報時間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5日。堅持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組織開展項目申報、評審,對評審篩選后確定的擬補貼名單在行業公開、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縣農業農村局與縣財政局批復文件,開展項目實施。
2.項目驗收、公示。2023年12月底進行項目驗收,嚴格按照申報企業(場戶)申報實施內容組織項目驗收,驗收小組按照項目申報書的日期進行各項內容開展差別驗收,驗收完成后,及時跟進項目效果評價。
3.撥付資金。項目申報批復后,預撥付所申報項目資金的30%用于項目前期建設;驗收小組驗收合格完成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撥付剩余70%的項目資金。
4.監督檢查。項目實施單位應做好項目自查,具體負責,縣級農業農村局對項目具體實施單位做好監督檢查。市農業農村局對項目實施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對項目的支持力度,落實目標任務,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成立領導小組,組長: 羅時榮、余榮龍、周先鵬,成員:毛華斌、劉以水、曾亮、 簡碧輝。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以水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項目實施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應做好蜂產業現狀調研,負責項目方案制定、申報、組織實施以及項目驗收總結和資金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強化政策扶持。應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落實蜂產業質量提升政策,推進中蜂種質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提升蜂業發展和蜂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加強監督考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督查常態化工作制度,加強項目監督檢查,嚴格項目申報、資金安排各個環節控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四)做好宣傳總結。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采取有力措施,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公開蜂業質量提升行動有關項目的申報要求、補貼范圍和標準等,提高符合條件單位、養蜂人員的知曉度,調動其積極性。
奉新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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