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中,符合入園年齡的,在籍在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烈士子女、孤兒和殘疾兒童。
2.資助標準:執行標準為平均每人400元/學期。其中: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每人750元/學期。
(二)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家庭生活費補助政策
1.資助對象:需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且在校的學生。②須為在籍在校且在全國資助系統中有信息的學生。③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重點保障農村脫貧家庭學生(含監測對象)、城鎮解困脫困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2.資助標準:小學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每人625元/學期,初中寄宿生每人750元/學期。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標準50%執行(即小學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每人312.5元/學期,初中非寄宿生每人375元/學期)。
(三)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在籍在校且在全國資助系統普高子系統中有信息的學生。②家庭經濟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內“高中困難檔案庫”的學生。③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2.資助標準: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三檔,一檔750元/學期、二檔1000元/學期、三檔1250元/學期。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按最高檔發放(即1250元/學期)。
(四)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政策
1.資助對象:普通高中學校在籍在校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鄉村振興局認定農村脫貧家庭的學生,城鎮解困脫困辦(民政局)認定城鎮解困脫困家庭的學生。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的低保家庭的學生。③民政部門負責認定的農村特困救助供養的學生。④殘聯認定的殘疾的學生。
2.免學雜費標準:400元/學期。每學期開學由學校將相關部門核定的免學費學生名單報教體局備案,開學時在學費中直接減免。自2023年秋季開學起,就讀高一的新生免學雜費標準提高至550元/人,“老生老辦法”免學雜費標準仍是400元/人。
(五)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
1.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全覆蓋。
2.資助標準:每生1000元/學期。
(六)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政策
1.資助對象:在各縣市區報名參加高考,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且其困難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考生。在外省參加高考的本地戶籍學生,直接在教體局申請;在本省參加高考的學生在高考報名地或學校申請。
2.資助標準:每人一次性5000元。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全覆蓋。
(七)“慈蕙計劃”(原高考新生入學路費)資助政策
1.資助對象:在各縣報名參加高考,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且其困難信息已錄入“全國資助系統”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考生。農村脫貧(含監測對象)和城鎮解困脫困家庭學生全覆蓋。
2.資助標準:上級按照當年高考人數、錄取人數下達指標至各縣區,資助金用于一次性補助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的生活費用。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僅限于本省戶籍高中應屆畢業生或中職應屆畢業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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