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財政局、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林業局、奉新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奉新國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部分鄉鎮(場、辦事處、管委會)和村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派出專項審計調查組,自2024年6月17日起,對奉新縣2021年至2023年鄉村建設行動相關資金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各級財政安排用于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調查有關單位。請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電子數據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你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提供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專項審計調查組由奉新縣審計局及抽調內審人員組成,組長由劉凱擔任,副組長由胡德利、張從友擔任,成員包括王英(主審)、謝立新、胡德華、彭薇、龔昕輻、胡春、帥國權、朱楊輝、王平洋、許旋、余前共、胡夏穎、帥文宇、胡小俐等。
附件:1.審計 “四嚴禁”工作要求
2. 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3.奉新縣審計局文明審計要求
奉新縣審計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1
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
一、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二、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三、嚴禁泄露審計工作秘密。
四、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后駕駛機動車。
違反上述工作要求的,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1-2
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二、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三、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七、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八、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違反上述工作紀律的,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奉新縣審計局文明審計要求
一、審計要依法按程序;
二、遇事要先講道理;
三、要善于聽取他人的意見、尊重他人;
四、不講粗話、大話、過頭話、傷害他人感情;
五、對審計情況要如實反映,實事求是地處理;
六、遵守審計紀律,言行舉止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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