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穩崗就業篇

一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享受對象
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穩崗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
執行期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申請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2.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的20%。
3.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省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4.非列入出清名單的“僵尸企業”、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辦理流程
1.免申即享。無需申請,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至符合條件的企業。
2.主動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線上“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或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窗口提出申請。勞務派遣單位必須主動申請,申請時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單位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穩崗返還資金分配明細表》、《穩崗返還資金分配確認函》及勞務派遣協議等材料主動申請,并按照分配明細表及時做好資金分配。
政策依據
《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7〕399號);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115號)。
二
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
享受對象
企業在職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技能提升補貼標準
1.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000元;
2.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1500元;
3.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2000元。
執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申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2.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能通過“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址:http://zscx.osta.org.cn/)驗證。
3.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4.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或享受相應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享受次數
1.按受理時間每人每個自然年度可享受1次。
2.對取得當地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內證書,并在當地參保繳費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每人每年可按上述補貼標準再增加2次補貼次數。
辦理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由企業或本人到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逾期不予受理。
2.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聯網查詢、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比對等方式,對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及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3.公示。審核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網公示補貼人員名單、補貼數額及取得證書等級和時間等情況,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并處理完畢。不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4.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于每月5日前匯總統計后,向參保地財政部門申請補貼。參保地財政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補貼資金后5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政策依據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發〔2017〕34號);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115號)。
三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享受對象
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包括大、中、小、微型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原費率標準
失業保險原費率為2%,其中用人單位費率為1.5%,職工個人費率為0.5%。
費率階段性降低后的標準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單位費率為0.5%,職工個人費率為0.5%,實施期限延長至2025年底。
申請條件
免申即享。
辦理流程
免申即享,征收失業保險費時直接按降低后的費率執行。
政策依據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贛人社發〔2024〕16號)
四
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享受對象
大、中、小、微型企業。
費率降低標準
自2025年4月1日起,全省二到八類行業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基準費率為基礎統一下調20%,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32%、0.56%、0.72%、0.88%、1.04%、1.28%、1.52%(一類行業不下調,維持0.2%不變)。
申請條件
免申即享。
辦理流程
免申即享。
政策依據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25〕8號)
五
一次性擴崗補助
享受對象
企業、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
補助標準
每招用1人1500元。
執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條件
企業、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2024年1月1日起新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且審核時三項社會保險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
辦理流程
1.免申即享。經企業確認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主動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2.主動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線上“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或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窗口提出申請,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擴崗補助申請表》。勞務派遣單位必須主動申請,申請時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單位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分配明細表》《勞務派遣單位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分配確認函》及勞務派遣協議等材料,并按照分配明細表及時做好資金分配。
政策依據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4〕192號);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25〕115號)。
六
公共就業招聘服務
享受對象
各類企業及用人單位、有意愿求職就業的勞動者。
招聘服務標準
各級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職業供求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用人單位提供免費公共招聘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申請條件
各類企業及用人單位、有意愿求職就業的勞動者。
辦理流程
免審即享。
政策依據
《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3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