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傳統村落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重要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縣歷史建筑和傳統建筑保護名錄,努力實現應保盡保,現面向社會征集全鄉范圍內具有一定歷史文化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傳統建筑線索。
一、征集范圍
仰山鄉轄區范圍內具有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或其他價值特色的歷史建筑、傳統建筑。
二、征集條件
(一)歷史建筑征集基本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轄區內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居住、公共、工業、農業等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筑:
1.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價值
①能夠體現其所在村古代悠久歷史、近現代變革發展、中國共產黨誕生與發展、新中國建設發展、改革開放偉大進程等某一特定時期的建設成就。
②與重要歷史事件、歷史名人相關聯,具有紀念、教育等歷史文化意義。
③體現了傳統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時代風格。
2.具有較高的建筑藝術特征
①代表一定時期建筑設計風格。
②建筑樣式或細部具有一定的藝術特色。
③著名建筑師的代表作品。
3.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價值
①建筑材料、結構、施工工藝代表了一定時期的建造科學與技術。
②代表了傳統建造技藝的傳承。
③在一定地域內具有標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體心理認同感。
④具有其他價值特色
(二)傳統建筑征集基本條件
建于1949年以前,使用傳統材料、具有傳統形制、運用傳統工藝建造的,具有歷史、科學、教育、文化、藝術價值的民居、祠堂、寺廟、店鋪、作坊、書院、會館、牌坊、城墻、古塔、古橋等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中列入規劃保護對象的建筑,以及其他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建筑類型、空間、樣式、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等具有建筑藝術特色或者科學研究價值的;
2.反映本地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時代特征、地域特色的;
3.在產業發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店鋪、作坊、廠房和倉庫等;
4.名人故居、舊居、紀念地以及具有歷史事件紀念意義的建筑物;
5.其他具有歷史、科學、文化、教育、藝術價值的。
建于1949年以后,具有特別的政治、歷史、科學、教育、文化、藝術價值或者具有非常重要紀念意義的建(構)筑物,也可作為傳統建筑線索上報。
三、線索征集要求
建筑線索:建筑物名稱、詳細地址和具體位置,包括鄉鎮、村組、道路名和門牌號,最好配以現狀圖片。提供建筑歷史、房屋功能和建造時間(如不確定,提供線索即可);說明推薦理由及建筑的歷史、特色和價值等,盡量提供反映推薦理由的照片、圖紙、文獻等材料。
四、征集時間
本次線索征集時間為長期,仰山鄉將根據報送的信息,采取多種措施對信息進行甄別,對有價值的信息進行梳理,通過相關流程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五、聯系方式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發掘文化資源,單位和個人均可以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仰山鄉提供文化資源線索,填寫《奉新縣歷史(傳統)建筑普查調查統計表》見附件并附圖片,請推薦人將聯系方式一并提供,方便后期跟蹤調查。提供線索過程中如有疑問或困難,可聯系仰山鄉,郵件主題請注明“歷史建筑線索”或“傳統建筑線索”字樣。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