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古代的喪葬習俗與各地也大同小異,在漫長的社會長河中形成了一些約定俗成的習慣和程序,以寄托對親人離世的哀思。
送 終 老人將死時,其子孫須守候床前,聽取臨終囑咐,送別死者,稱“送終”。五十九以下死亡,稱“打短命”;六十歲以上死亡,稱“老了人”。辦喪事稱“白喜事”。
報 喪 人死之后,“灶里不離火,路上不離人”,同族鄰里都來幫助,眾人分頭前往各親戚處“報喪”。
妝 死 家中親人為死者洗抹身軀,穿戴生前備辦好的“壽衣”、“壽鞋”,稱“妝死”。
入 殮 在廳堂擺設“壽材”(即棺木),棺底墊石灰、草紙之類,將死者抬入棺內,口中 放一粒珠子,稱“銜口珠”,頭部墊有石灰包,稱“壽枕”,腳部放一火籠筐。另置“萬年米”(大米)等隨葬物品。死者身蓋直系親屬送的“壽被”,壽被按親疏長幼依次鋪蓋,再放上棺蓋,留寸許空隙。以上過程稱“入殮”。
守 靈 入殮既畢,“禮房”(主持喪事的臨時機構,由當地有文化者三至五人組成)開始主事,分派各方事務,延請“地仙”、“八仙”、“吹仙”到職。棺前設“靈桌”,桌上點油燈或素燭,稱“長明燈”,設香案,案上設整雞、豬尾巴(代整豬)、酒飯、水果等祭品,桌前鋪曬墊蓑衣于地,以供祭奠時跪拜。孝子、孫白天痛哭,晚上立于棺旁守衛,通宵達旦,稱“守靈”。守靈天數因時、因人而異,大戶人家多請“七僧八道”超度亡魂,稱“打醮”,天數有三、五、七直至四十九天不等。
哭 喪 親友聞“報喪”后,必及時攜挽幛、錢紙、素燭、鞭炮等物來祭奠。已出嫁的女子聞長輩“歸西”后,遠處的要立即回娘家奔喪,邊走邊哭,稱“哭喪”;遠處的到村口開始“哭喪”。嫡系親人披麻戴孝,一般親人只戴孝,不披麻。吊客進門,吹打齊鳴,哭聲此起彼伏。祭吊時,拈香燒紙,行三跪九叩禮,孝子、孫兩旁回禮答謝。祭畢暫止,再至復然。守靈祭奠期間,“地仙”架羅盤擇定“風水寶地”,“八仙”即破土掘墓。墓穴有“橫洞”和“仰天窖”兩種,山區興“橫洞”,平原興“仰天窖”。墓穴挖好,倘值吉日,即行“出殯”。
出 殯 出殯之日,先用早餐,稱“吃大塊”(大塊即邊長寸許的正方體白豬肉)。早餐之后,全體親友均須臨場,死者親屬先行依次拈香化錢叩拜。“八仙”抬起棺蓋,讓親屬見死者最后一面,然后擺正尸體(仰臥),蓋嚴棺蓋,一聲“同發”,四人用錘子將“定子”敲入棺蓋與棺體接榫處,嵌入五色彩布,稱“封殮”。封殮時,死者親屬(女眷)均用手帕彈柏棺木,以示難舍親人之意。封殮之后,“八仙”將棺木抬出廳堂到“禾場”,稱“出局”。抬棺用具稱“龍杠”。“八仙”將龍杠捆架在棺木上。棺上多以紅紙覆蓋,并以一雄雞騎棺上。棺前列一儀仗隊:一孝子手捧寫有死者姓名的木牌或遺像列前,稱“端靈牌”,亦示后繼有人;其后是抬挽聯、挽幛之類的隊伍;然后是“八仙”和棺木。孝子手持“哭喪棒”扶靈柩而進;最后是樂隊(吹打、鑼鼓等)和送葬人群。一切準備停當,“八仙”一聲“同發”,棺木起架,霎時哭聲四起,鑼鼓喧天,吹打高奏,鞭炮齊鳴,棺木及送葬人群徐徐向墓地進發,沿途拋散紙錢,作死者亡魂回家的“買路錢”,有錢人家還在途中擺設路祭,供過往行人祭吊,祭吊者可得主祭人發給的“紅帽”(尺寬白布)一只或錢物等。沿途翻山涉水,修路搭橋,逢道路狹窄處,容不了“八仙”齊過,則由二位身強力壯的“八仙”抬過,稱“打大扛”。靈柩至墓地,一般送葬人眾均自行返回,死者子女往往還戀戀不舍,有的甚至鉆入墓穴,不容“八仙”將靈柩下葬,神情異常凄楚,終由親友勸回。死者親屬下跪或慟哭時,旁人多以“節哀自重”,“死者會保佑”等詞勸之。做“一七” 下葬后,死者親屬“一七”(第一周)內每天要給死者送去“火神”(以稻草編成草繩,點燃置墳堂),送去雞、肉、煙、酒、茶、飯等的,祭奠一番又拎回家中。家中每餐吃飯,必留一席,意謂供死者靈魂回家就餐,有雖死猶生之意。
丁 憂 父母死后,子女守孝三年,逢考不能應試,為官告假回家,稱“丁憂”。
擺新節 守孝期間,忌著華麗衣衫,不出遠門,不辦婚嫁喜事,男人四十九天后才能理發,不參與任何社交事務。第一年春節,堂中設“靈屋”,靈屋內置靈牌或遺像,親友必攜祭品前往祭奠,稱“燒新香”或“做新節”。不用紅紙寫春聯,而用綠紙寫“守我堂前孝;不知戶外春”或“白雪有情隨我素;紅梅無意任他春”等聯語,不接“龍燈”,不貼年畫,端午節不包粽子。
從清末經民國到新中國成立之初,奉新喪葬習俗大致沿襲。新中國成立后,提倡移風易俗,節儉辦喪事。縣城興建了火葬場,凡屬國家干部、職工,死后一般采取火葬,但由于封建傳統觀念的影響,火葬尚未成風,在農村,基本上仍是土葬。殯葬形式較舊時已大為簡化,打醮,守孝等早已絕跡。在城鎮,親人死后,請靈車送火葬場,親友披戴黑紗或白花,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火化后送公墓安葬即可。農村土葬,停柩三天,仍請“八仙”抬柩,親友送葬。舊時的喪葬習俗,在各鄉仍或多或少有所保留。
送 終 老人將死時,其子孫須守候床前,聽取臨終囑咐,送別死者,稱“送終”。五十九以下死亡,稱“打短命”;六十歲以上死亡,稱“老了人”。辦喪事稱“白喜事”。
報 喪 人死之后,“灶里不離火,路上不離人”,同族鄰里都來幫助,眾人分頭前往各親戚處“報喪”。
妝 死 家中親人為死者洗抹身軀,穿戴生前備辦好的“壽衣”、“壽鞋”,稱“妝死”。
入 殮 在廳堂擺設“壽材”(即棺木),棺底墊石灰、草紙之類,將死者抬入棺內,口中 放一粒珠子,稱“銜口珠”,頭部墊有石灰包,稱“壽枕”,腳部放一火籠筐。另置“萬年米”(大米)等隨葬物品。死者身蓋直系親屬送的“壽被”,壽被按親疏長幼依次鋪蓋,再放上棺蓋,留寸許空隙。以上過程稱“入殮”。
守 靈 入殮既畢,“禮房”(主持喪事的臨時機構,由當地有文化者三至五人組成)開始主事,分派各方事務,延請“地仙”、“八仙”、“吹仙”到職。棺前設“靈桌”,桌上點油燈或素燭,稱“長明燈”,設香案,案上設整雞、豬尾巴(代整豬)、酒飯、水果等祭品,桌前鋪曬墊蓑衣于地,以供祭奠時跪拜。孝子、孫白天痛哭,晚上立于棺旁守衛,通宵達旦,稱“守靈”。守靈天數因時、因人而異,大戶人家多請“七僧八道”超度亡魂,稱“打醮”,天數有三、五、七直至四十九天不等。
哭 喪 親友聞“報喪”后,必及時攜挽幛、錢紙、素燭、鞭炮等物來祭奠。已出嫁的女子聞長輩“歸西”后,遠處的要立即回娘家奔喪,邊走邊哭,稱“哭喪”;遠處的到村口開始“哭喪”。嫡系親人披麻戴孝,一般親人只戴孝,不披麻。吊客進門,吹打齊鳴,哭聲此起彼伏。祭吊時,拈香燒紙,行三跪九叩禮,孝子、孫兩旁回禮答謝。祭畢暫止,再至復然。守靈祭奠期間,“地仙”架羅盤擇定“風水寶地”,“八仙”即破土掘墓。墓穴有“橫洞”和“仰天窖”兩種,山區興“橫洞”,平原興“仰天窖”。墓穴挖好,倘值吉日,即行“出殯”。
出 殯 出殯之日,先用早餐,稱“吃大塊”(大塊即邊長寸許的正方體白豬肉)。早餐之后,全體親友均須臨場,死者親屬先行依次拈香化錢叩拜。“八仙”抬起棺蓋,讓親屬見死者最后一面,然后擺正尸體(仰臥),蓋嚴棺蓋,一聲“同發”,四人用錘子將“定子”敲入棺蓋與棺體接榫處,嵌入五色彩布,稱“封殮”。封殮時,死者親屬(女眷)均用手帕彈柏棺木,以示難舍親人之意。封殮之后,“八仙”將棺木抬出廳堂到“禾場”,稱“出局”。抬棺用具稱“龍杠”。“八仙”將龍杠捆架在棺木上。棺上多以紅紙覆蓋,并以一雄雞騎棺上。棺前列一儀仗隊:一孝子手捧寫有死者姓名的木牌或遺像列前,稱“端靈牌”,亦示后繼有人;其后是抬挽聯、挽幛之類的隊伍;然后是“八仙”和棺木。孝子手持“哭喪棒”扶靈柩而進;最后是樂隊(吹打、鑼鼓等)和送葬人群。一切準備停當,“八仙”一聲“同發”,棺木起架,霎時哭聲四起,鑼鼓喧天,吹打高奏,鞭炮齊鳴,棺木及送葬人群徐徐向墓地進發,沿途拋散紙錢,作死者亡魂回家的“買路錢”,有錢人家還在途中擺設路祭,供過往行人祭吊,祭吊者可得主祭人發給的“紅帽”(尺寬白布)一只或錢物等。沿途翻山涉水,修路搭橋,逢道路狹窄處,容不了“八仙”齊過,則由二位身強力壯的“八仙”抬過,稱“打大扛”。靈柩至墓地,一般送葬人眾均自行返回,死者子女往往還戀戀不舍,有的甚至鉆入墓穴,不容“八仙”將靈柩下葬,神情異常凄楚,終由親友勸回。死者親屬下跪或慟哭時,旁人多以“節哀自重”,“死者會保佑”等詞勸之。做“一七” 下葬后,死者親屬“一七”(第一周)內每天要給死者送去“火神”(以稻草編成草繩,點燃置墳堂),送去雞、肉、煙、酒、茶、飯等的,祭奠一番又拎回家中。家中每餐吃飯,必留一席,意謂供死者靈魂回家就餐,有雖死猶生之意。
丁 憂 父母死后,子女守孝三年,逢考不能應試,為官告假回家,稱“丁憂”。
擺新節 守孝期間,忌著華麗衣衫,不出遠門,不辦婚嫁喜事,男人四十九天后才能理發,不參與任何社交事務。第一年春節,堂中設“靈屋”,靈屋內置靈牌或遺像,親友必攜祭品前往祭奠,稱“燒新香”或“做新節”。不用紅紙寫春聯,而用綠紙寫“守我堂前孝;不知戶外春”或“白雪有情隨我素;紅梅無意任他春”等聯語,不接“龍燈”,不貼年畫,端午節不包粽子。
從清末經民國到新中國成立之初,奉新喪葬習俗大致沿襲。新中國成立后,提倡移風易俗,節儉辦喪事。縣城興建了火葬場,凡屬國家干部、職工,死后一般采取火葬,但由于封建傳統觀念的影響,火葬尚未成風,在農村,基本上仍是土葬。殯葬形式較舊時已大為簡化,打醮,守孝等早已絕跡。在城鎮,親人死后,請靈車送火葬場,親友披戴黑紗或白花,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火化后送公墓安葬即可。農村土葬,停柩三天,仍請“八仙”抬柩,親友送葬。舊時的喪葬習俗,在各鄉仍或多或少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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