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奉新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場、管委會)學校、縣城學校:
現將《奉新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奉新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6日
奉新縣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實施辦法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進一步規范城區中小學招生行為和秩序,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義務教育入學“高效辦成一件事”實施方案》(贛教辦字〔2024〕4號)、《宜春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宜教體基字〔2024〕1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2024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市教體局關于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堅持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按照“三定”(定入學年齡、定學區范圍、定招生規模)要求,合理劃定城區小學、初中招生片區范圍,嚴格控制學校招生規模和班額,嚴禁非政策性跨學區就讀,嚴肅城區學校招生紀律,鞏固提升化解“大班額”“大校額”成效,確保招生入學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實現規范、陽光、平安招生。
二、工作原則
(一)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有合法房產且入住)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按照“零拒絕、全覆蓋”的目標,做好隨遷人員子女、殘疾兒童、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教育安置工作,確保其享有平等入學權利。
(二)劃片招生原則。統籌考慮城區學校容量、教育資源、生源狀況等因素,確定各校招生規模,合理調整、劃定城區小學、初中招生片區范圍;統一生源類別認定,明確錄取程序、調劑原則,嚴格落實劃片招生。
(三)公民同招原則。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我縣審批的民辦學校可以在縣域內招生,嚴禁組織考試選拔或變相“掐尖”招生,超出招生計劃的報名人員隨機搖號錄取。
(四)陽光透明原則。加大宣傳力度,讓招生政策家喻戶曉;通過大數據核驗入學資格,杜絕弄虛作假和暗箱操作;設立舉報電話,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大監督問責力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三、招生計劃
(一)城區小學
預計城區小學一年級新生約2070人,計劃招生46個班,每班不超過45人。招生計劃分別為:
1.馮川一小:計劃招生6個班約270名學生。
2.馮川二小:計劃招生10個班約450名學生。
3.馮川三小:計劃招生5個班約225名學生。
4.奉新四小:計劃招生8個班約360名學生。
5.奉新五小:計劃招生9個班約405名學生。
6.奉新六小:計劃招生8個班約360名學生。
(二)城區初中
預計城區初中七年級新生約3000人,招生對象包括:縣城六所小學畢業生,赤岸鎮、干洲墾殖場、百丈山管委會等戶籍(可選擇附近鄉鎮就讀),符合進城就讀條件的轉入學生。計劃招生60個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計劃分別為:
1.奉新二中:計劃招生34個班,約1700人;
2.奉新四中:計劃招生14個班,約700人;
3.奉新六中:計劃招生12個班,約600人。
四、時間安排及流程
根據省市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2024年秋季城區小學、初中新生報名入學工作地點馮川二小,時間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步為:
1.7月29日-8月4日:城區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新生網上報名。
報名方式:城區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新生均采取網上報名。學生父母(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手機支付寶進入“贛服通”,點底部菜單“城市服務”→選擇宜春市一點擊右邊選擇“奉新縣”分廳 → 上新服務“入學一件事”立即辦理,按照系統指引如實填報新生資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完成后點擊“提交”按鈕,提交成功或失敗都有提示語,如果信息填錯或提交失敗,可以重新填報修改。
第二步為:
1.初中新生入學登記時間為:8月5日-8月9日。
2.小學新生入學登記時間為:8月12日-8月30日,為了分流人員,各學校(含城區小學、城區初中)具體時間見公告。
五、入學條件
所有申請到城區小學、初中就讀的適齡新生(含轉入學生),必須符合城區入學條件。學區范圍內招生以“適齡新生、其父母合法房產且入住”(含原住村民)為主要依據,其他為調劑入學對象。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調劑到周邊公辦學校就近入學。
(一)片區入學對象
1.學區內房戶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區招生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產所有人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屬學校招生范圍內,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已入住。
2.學區內原住村民。新生及其父母為土生土長,享受農村政策待遇的本村戶籍村民,戶口及實際居住地在學區招生范圍內,經所屬鎮核實后,可在學區學校安排就讀。
3.學區內有戶口的。新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區招生范圍內,且無異動。
4.學區內僅有房產。新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招生范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房產所有人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屬于學校招生范圍內,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已入住。
5.學區內拆遷戶。近三年內屬縣政府在城區內進行的征地拆遷、棚戶區(舊城)改造的拆遷戶子女,可憑拆遷合同繼續在原被拆遷的學區所在學校就讀,也可選擇在安置地所在片區就讀。
(二)政策性入學
按照我縣招商引資和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落實持有縣級以上政府“投資綠卡”者、規上企業法人及重要經營管理人才、高層次人才子女(按《奉新縣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醫療保健優待政策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執行)。本校教師及其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經縣人才領導小組或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后,給予優待。
(三)調劑入學對象
1.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區居住為其父母尚在租賃期內的公(廉)房,提供租賃合同。
2.隨遷子女。凡本縣農村戶籍進城務工、外省(市縣區)到本縣務工人員子女,須核驗:?單位繳納“社保”情況,或提供其父或母近三個月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近三個月的銀行工資流水賬單;②在城區現居住地居住三個月以上的居住憑證。經核實,可調劑到城區學校就讀。進城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須核驗:?其父或母注冊滿半年的營業執照;②在城區現居住地居住三個月以上憑證(公安暫住證)。經核實,可調劑到城區學校就讀。
六、報名時需攜帶的證件
(1)城區戶籍適齡新生(小學、初中)
家庭戶口簿或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備案合同和購房發票)、出生證(小學)復印件各1份。若不能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并提供購房備案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近三個月銀行按揭還款賬單各1份。
(2)非城區戶籍適齡新生(小學、初中)
①城區購房戶適齡新生(小學、初中)。家庭戶口簿、出生證(小學)、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備案合同和購房發票)、近3個月住戶水電費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若不能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并提供購房備案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近三個月銀行按揭還款賬單各1份;
②城區內經商戶適齡新生(小學、初中)。家庭戶口簿、出生證(小學)、父(母)經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統一服務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及以前辦理),進出貨賬單及近3個月水電費發票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實地核實;
③園區務工人員適齡新生(小學、初中)。家庭戶口簿、出生證(小學)、父(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園區企業繳交的社保或工傷保險證明、近三個月工資統一發放證明和銀行工資流水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加蓋公章),實地核實。城區其他務工人員參照以上條件執行。外商(非奉新籍)隨遷子女可不受時間限制。
特別說明:
1.房產未實際入住的,調劑至相近就讀的公辦學校就讀。
2.“已入住”的鑒定標準為住房正常使用水或電三個月及以上(截止2024年7月),用電信息異常情況,上門核實是否入住;新建小區全部上門核實是否入住。
3.住宅含商品房、自建房(具有不動產證、房產證)。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小產權房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4.城南務工、經商人員的子女入學,在城南所在的學校調劑。
七、劃片范圍
堅持學區范圍“大穩定、小調整”動態管理原則,結合城區各學校容量、招生計劃,現將2024年秋季小學、初中劃片范圍明確如下:
(一) 小學劃片范圍
1.馮川一小:奉新中大道(單號1號-125號、雙號2號-大號止)、建設南路(單號1號-大號止)、建設北路(單號1號-大號止)、五梅路(單號1號-173號)、濱河東路(雙號2號-118號)、濱河西路(雙號2號-82號)、迎賓路(單號1號-179號、雙號2號-182號)、馮川西路(單號1號-167號、雙號2號-190號)、步行街(單號1號-163號、雙號2號-166號)、大王路(耶蘇巷)、祥云路、娥公井、錦繡街、金穗廣場(金街)、北浦路、光明路、維多利亞華府、獅山西大道(單號1號-257號、雙號2號-228號)、羅山路、通利巷、懷海路(農民街)、麒麟公館(陽光春天)、九龍一號、張家地小區、東方家園、奉糧公寓、新安花園、深水橋新農村、陽光春天小區、橋東巷、潦河灣小區、偉星一期。馮川鎮赤角村(王家組)、馮川鎮大路口村(鄒家組、熊家組、南崗組、彭家組)、城郊村(上園組)
2.馮川二小:奉新中大道(單號127號-大號止)、獅山東大道、馮川東路、文昌路、回蘭路(單號1號-大號止、雙號74號-大號止)、應星花園二期、應星花園一期、良種場宿舍、碧水嘉園東苑、碧水嘉園西苑、濟美佳苑、五梅路(單號175號-217號、雙號2號-292號)濱河東路(雙號 120號-266號)、潦河巷、南渠巷、站前巷(路)、德鑫濱江嘉園、達康路、名流豪庭(老交警大隊)、南巷路、洗沙路、中和家園、上海商城、濱江世紀城、偉星二期、金鵬公館、凱鴻春天。奉新北大道(維多利亞華城、幸福嘉園、大道商住小區、士林福邸、維多利亞華庭)、崇賢大道(宜運公館、城北汽車站)、應星大道(雙號28號-大號止)。崇賢大道(天和小區)、雅閣春天花園、偉星三期、九天麗景、黃溪新區、盛世名城、盛世春江、公園1號、江南首府經典、馮城尚園、幸福新苑、濱河新城、馮城嘉園、應星大道司法局宿舍、奉新縣新老居棚改項目A、B地塊、學府名苑、嘉和稅園。馮川鎮赤角村(除王家組)、大路口村(胡家邊組)、城郊村(東門組、站前組、下園組)
3.馮川三小:建設北路(雙號2號-大號止)、獅山西大道(單號349號一大號止、雙號230號-大號止)、陽光家園、迎賓路(迎賓公寓)一(雙號320號-大號止)、獅山花園(獅山西大道413號)、原種子公司一廣獅路(雙號108號-大號止)原種子公司、金鴻大廈、學府路、學府名居、怡園居、幸福家園應星路、燕山路、瓦子路、龍山北大道(單號237號-大號止、雙號2號-大號止)、沙溪路、水墨林溪(濱河西路442號-大號止)、狀元府邸、奉新一中(教師宿舍)、教師公寓、縣委黨校、華林春天、海昏路、山水清華、壹號院、時代天驕、人才公寓、學林福邸、龍山學府、才子佳園、狀元學府(狀元府邸后面安置房)、教育園安置房、種子公司安置房。馮川鎮沙溪村、大路口村(路口組、杉林組、坳上組、塔下組、長溪組、涂家組、新塘組、廖家邊組)。
4.奉新四小:建設南路(雙號2號-大號止)、甘家巷、轉子巷、解放路、陳家井、父子牌頭、南門巷(路)、南門尚街、龍山北大道(單號1號-235號)、龍山紫云苑、廣獅路(華林公園至迎賓路十字路口止)、科委宿舍、迎賓路(單號181號-大號止、雙號 184號-318號)、獅山西大道(單號259號-347號)、朝日春天花園、朝日小區、獅山公寓(廣獅單號79號-大號止)、河頭畔(巷)路(老縣委黨校旁邊小巷)、衙前巷、西門街、陽光公寓、城西路、圣殿路、廣場路(老南門路)、華林公園、步行街(單號165號-大號止、雙號168號-大號止)、步行街延伸段(金街國際)、二衙巷(鑫源城、老縣政府院內、華林小區)、濱河西路84號-440號(上橋邊上)、馮川西路(單號169號-大號止、雙號192號-大號止)、華林公館。
5.奉新五小:濱河一號、四季花城、江南首府南苑、江南首府北院、朝日佳樂園、學府一號、文瀾府、巷口組、金源華府、書香門第、碧云花園、星光現代城(一期、二期、三期)、溫馨家園、書院新村、碧水天河、融匯幸福城、銅鑼灣、富邦家園、康達別墅、恒昌花園、國土局宿舍、公路分局宿舍、市監局宿舍、林業局宿舍、移民局(殘聯)宿舍衛健委宿舍、天溢小區、盛世港府。赤岸鎮(河頭村、火田村、黃城村)
6.奉新六小:中橋源河西路(單號1號-錦繡江南585號人勞局宿舍、民政局宿舍、水岸麗都)、山水嘉苑小區、交警大隊宿舍、板橋一組,越王路(雙號10號-50號)、龍山南大道(單號1號-89號、雙號2號-98號)、書院路(水岸麗都790號-錦繡江南960號)、錦繡藍灣、金橋名居、奉新南大道(雙號2-76號)、書院路(雙號268-294號)、新樾府,江南嘉苑;城區務工、經商戶子女;赤岸鎮(赤岸村、遐富村、歷付村)
(二)初中劃片范圍
1.奉新二中:潦河以南(西至龍山大道)城區范圍學生;奉新中大道至獅山大道至龍山大道以南的城北片區范圍學生;城(園)區務工人員、經商戶子女,赤岸鎮(除遐富村、歷富村)、百丈山管委會、馮川鎮大路口村(廖家邊組、杉林組、坳上組)。
2.奉新四中:奉新中大道以東,獅山大道至建設北路東北片區的城北范圍學生。馮川鎮赤角村、城郊村、大路口村(鄒家、熊家、彭家、胡家邊、路口、長溪、新塘、南崗、塔下、涂家等小組)、干洲墾殖場。
3.奉新六中:龍山大道至新吳路以西城區范圍學生;赤岸鎮(遐富村、歷富村)、馮川鎮沙溪村。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強招生工作領導。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 艷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黃 海 縣委辦副主任
余慕白 縣政府辦副主任
謝 東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魏遠林 縣教體局局長
劉 恒 馮川鎮黨委書記
易德明 赤岸鎮黨委書記
鐘 山 社區黨工委書記
成 員: 段太勇 縣教體局黨委委員
袁思智 馮川鎮二級主任科員
雷英屏 赤岸鎮黨委委員、宣傳員
熊立玲 社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招生相關事務協調、聯絡、信息收集與發布、生源調劑、錄取等工作。
(二)強化招生工作宣傳。為落實全省“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我縣將進一步優化招生入學流程,采取網上和線下相結合報名、入學資格核驗和調劑錄取工作。各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積極支持配合,加強宣傳引導。同時,將通過“奉新發布”微信公眾號及相關網絡媒體,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努力營造城區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加強控輟保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各校要摸清適齡新生底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對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并報縣教體局批準同意。
(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今年報名實行集中審核,分“初審、復審兩個環節,層層把關、簽字,對水電信息異常情況,組織人員實地核查。各校要嚴格按照分配的新生做好登記、分班、建檔等,堅決杜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一經發現由縣紀委介入調查,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退回;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立案審查等處罰。
縣教體局監督電話(0795-4629003、0795-4622324)。
本辦法由奉新縣教體局負責解釋,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招生入學咨詢電話
2.2024年奉新縣城區小學劃片招生片區圖
3.2024年奉新縣城區初中學區劃分圖
奉新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奉新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2024年7月26日印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