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高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方面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贛府字〔2017〕34號)和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小組印發的《江西省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后管護辦法(試行)》(贛高標準農田組字〔2018〕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我縣從2018年開始至2022年,按30元/畝的標準,每年下發給鄉鎮上一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工作經費,用于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和相關支出。
我縣2023年9月完善并印發了《奉新縣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辦法(修訂)》(奉高組字〔2023〕3號)。明確了資金來源:新建高標準農田由縣財政按不少于15元/畝預算安排資金,其中5元/畝為管護人員工資,10元/畝為維修費用。工程維護費用由鄉、村實行專戶管理,專帳核算;高標辦與鄉鎮簽訂了管護合同和管護協議,落實了管護主體、管護人員和管護資金,實現了“縣負總責、鄉鎮監管、村為主體”的管護模式。并通過以下措施加強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
一、推行建后管護“網格長制”管理模式。縣高標辦主任為總網格長。縣高標辦為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后管護的協調、監督指導和檢查考核工作;鄉鎮長為一級網格長。鄉鎮政府為建后管護的責任單位,負責監督、檢查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理維護的落實。村民委員會主任為二級網格長。村民委員會為建后管護的主體,負責各村民小組之間的排灌溝渠、機耕道、渠系建筑物等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村民小組組長為三級網格長。負責對本組范圍內的高標準農田設施進行巡查,引導受益農戶愛護工程設施并積極做好承包田范圍的溝渠清淤疏通、道路清雜清障等工作。
二、受益農戶承擔責任田范圍內的溝渠清淤、疏通,道路清雜、清障等養護管理責任。對農機操作造成的損壞要求其賠償或修復,對自然災害造成輕微損壞工程段落自行修復,造成較大損壞的及時向村委會或管護人員報告。所有村民都有維護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的義務,有權制止、檢舉損害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的行為。
三、在已經規模流轉的高標準農田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流轉農田的建后管護工作。同時,必須接受和服從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的監督,不得損壞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不得擅自改變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的用途和服務范圍。
四、以村民小組為單元,每個村配備管護人員若干名。管護人員應經常對高標準農田進行巡查,平時每月對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巡查不少于兩次,農忙時期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及時填寫巡查記錄表。管護人員巡查時要重點防范大中型貨車、收割機、耕土機等大型機械違規通行、作業造成對工程設施的破壞。
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確保了高標準農田“建成一畝、管好一畝、見效一畝”,為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的實現提供了堅實基礎。
主辦單位聯系人及電話:鐘萬瑜 181****8867
附: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奉新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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