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城市管理局(函)
奉城管提字〔2021〕9號
分 類:A 簽發人:曾芳榮
關于縣政協十五屆一次會議第39號提案的答復
王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共享電動單車事故防患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國家倡導低碳出行以來、共享經濟加速發展,共享單車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倡導了一種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然而隨著共享單車大量投放使用,亦會存在一定的公共安全隱患,針對此類問題,我局多措并舉,規范共享單車管理。
一、抓好源頭管控,共享單車投放前,我局嚴格把關,所有在我縣投放的共享電單車均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2018)標準,不超速不超重,滿足四大核心要求:整車質量不大于55kg,具備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電動機額定輸出功率不大于240W,最高車速不大于25km/h,確定騎行人群年齡為16周歲至65周歲。投放前采取宣傳+約談相結合的方式,我局分管人員約談共享單車企業相關負責人,對投放的共享單車數量、運營模式、管理維護人員等情況進行了解,就共享單車停放的重難點問題及具體對策進行溝通。
二、做好安全引導。共享單車運營公司優化網絡化管理,在運行APP上有詳細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方便騎行人員查閱。騎行前會有安全使用提示,并提醒檢查剎車設備后才可通行使用;同時運營單位按要求購買了騎行人員意外險,第三者責任險,最高賠付9-50萬;已要求所有投放的共享單車需取得電子牌照,現運營業主正向交警部門申請中,該項工作正有續進行。
三、加大規范力度。及時查處亂停亂放現象,防止因交通擁堵現象造成安全事故。我局與運營企業組建綜合巡查群,通過城管路巡組及第三方及時發現,第一時間將最新共享單車道路停放情況分享于群內,便于共享單車運維人員及時進行處置清運。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職責,加強動態巡查,采取錯時管控、高峰疏導、定時運維等治理措施,對亂停放的共享單車進行規整,及時消除因亂停亂放現象造成的安全隱患。
四、加大監管力度。城管局作為監管單位,每月至運營公司進行檢查,開座談會并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清單。不定期開展整治活動,采取整治+長效結合,督導共享單車公司管理工作,要求企業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抽查,對故障車及時處理。同時要求企業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條例及緊急預案。
我局將進一步完善優化管理措施,實現便民利民與市容秩序維護有機結合,督促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加強管理,合力維護好城市管理秩序的同時真正為市民提供便利,營造文明、和諧、安全、有序的共享環境。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人及電話:鄧濤 13907055559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縣政協辦、縣政府辦
奉新縣城市管理局人秘股 2021年12月16日印發
?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