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編號:93號
廖娟代表:關于提高居民醫保的中醫藥門診報銷限額和比例的建議
辦理單位:醫保局
辦理情況:C2
辦理落實情況:居民醫保的中醫藥門診報銷限額和比例相關政策由市醫保局統一制定,根據《關于印發宜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宜人社字〔2018〕297號)有關規定,參保人員在本縣中醫院門診接受中醫藥治療,納入門診統籌范圍,政策范圍內按50%報銷。2021年11月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險信息平臺上線后,執行全市統一的中醫藥門診統籌基金年支付限額350元,報銷比例50%。因此,我局暫無法落實“提高居民醫保的中醫藥門診報銷限額和比例”的建議,后續將以適當的途徑向省市反饋調整意見建議。
建議編號:94號
廖娟代表:關于恢復中醫非藥物治療納入門診統籌政策的建議
辦理單位:醫保局
辦理情況:A1
辦理落實情況:中醫非藥物治療納入門診統籌政策已恢復。由于2021年11月10日全市停止使用原“多險合一”信息系統,2021年11月20日統一切換至省醫保信息平臺,在此期間,醫保信息系統暫停使用。新系統成功上線后,中醫院門診統籌中醫非藥物治療報銷的模塊未及時開發,導致全市范圍內中醫院的中醫非藥物治療費用無法報銷。至2022年2月,該模塊已正式上線運行,中醫非藥物治療項目可按政策規定正常報銷。按照《關于印發宜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宜人社字〔2018〕297號)有關規定,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待遇報銷比例穩定在50%左右,其中一級及一級以下醫療機構為70%。參保人員在本縣(市)中醫院門診接受中醫藥治療納入門診統籌范圍,政策范圍內的醫藥費用按50%比例報銷。門診統籌報銷不設起付線。參保人員在鄉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報銷不設封頂線。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縣(市)中醫院門診接受中醫藥治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報銷設置封頂線,人均年度封頂線不低于當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的60%。超過個人年度封頂線部分費用門診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奉新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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