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斷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強力推動依法行政規范化建設,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現將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和2024年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設,落實法治政府責任
我局嚴格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專職抓落實,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的中心工作統籌部署,明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推進措施及責任。同時還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為各股室和下屬單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明確要求各股室和下屬單位必須依法執法、依法行政、依法履責。領導班子帶頭學法,局學習中心組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知識。
(二)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增強人民法治意識
一是征訂普法資料書籍,組織機關干部參加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及“國家憲法日”主題宣傳為契機,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節水知識宣傳冊150本,懸掛宣傳標語10幅。通過宣傳,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為依法治水提供堅強保證。
(三)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推進依法治水
堅持運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應對突發事件,嚴格依法實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著力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主動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執法行為,對相關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了清理并按規定按時上報,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承接的按要求及時承接,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則嚴格規范了審批程序、方式。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把各項制度的建設和落實作為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具體行為和表現,提高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樹立了機關的良好形象。
(四)組織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推進水利法治建設
截至目前,我局在2024年共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巡查(調查)126次,巡查河道長度570多公里,出動執法人員327余人次,辦理了14起案件,1例行轉刑。河湖監管進一步加強,持續深入開展跨區域聯合行動、“清河行動”,建立了“河(湖)長+警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有效維護了河湖秩序。
(五)健全社會矛盾糾紛機制,有效依法化解
把可能導致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清楚,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突出問題排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認真做好信訪和重大節假日期間維穩工作。認真及時接待和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對可能存在上訪隱患的案件認真梳理逐一開展社會矛盾隱患和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著力抓好源頭預防,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持重大節假日期間每日報平安制度。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執法人員隊伍較為薄弱
有執法隊伍但是執法人員少,法律專業知識不強,部分工作因為人力問題難以開展。
(二)法律法規學習模式較為單一
部分工作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吃不透、生搬硬套的情形,后續需要優化法律法規學習方式,強化法治培訓,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的執法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工作人員法律適用能力,以更好地滿足執法工作的需要。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年來,涂青云同志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嚴格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制度,每年參加全縣領導干部網上法律知識學習和考試;帶領全局解決水利領域法治建設的問題及困難,進一步依法推進水利工作,扎實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要求各股室踐行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強化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相結合的學習形式,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召開專題會議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學習計劃及重點工作安排。
四、2025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要求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實,推動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邁上新臺階。
(二)多方位、多層次、多途徑地開展法治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新頒布或新修訂的水利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水平。通過普法宣傳,使護河、護水、節水意識深入人心,提升群眾對水利管理的認同感,在增強自身水利法治意識的同時,主動投身水利管理工作,成為水利管理的參與者、踐行者。
(三)深化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增強基層執法力量。加強水利領域業務股室執法聯動機制,增強基層水行政執法能力,認真貫徹執行“河(湖)長+警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水利違法行為,提高水利行政執法效力。
(四)健全執法機制建設,推動執法規范化。認真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責,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和水利監管方式,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公共服務和執法水平。
(五)及時做好水事糾紛、水政信訪的調處工作。及時處理水政群眾信訪舉報,做好水事糾紛的隱患排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