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友珍、簡伊娜、余俊梁、丁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規范我縣小區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目前,我縣共有物業服務小區66個,物業服務企業26家。物業服務費多層0.5元/㎡·月-0.6元/㎡·月之間,高層1.00元/㎡·月-1.8元/㎡·月之間,地下車位240元/年-480元/年之間,物業服務費收費率在70%-90%左右。
二、物業服務費的確定
簡單地說就是我縣一個小區的物業服務費的多少是如何構成的,根據宜春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人參考物業服務標準、服務規范情況,根據服務內容和水平、人力成本、物價成本等因素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起草物業服務規范和等級標準,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制定相應的物業服務收費參考價格,定期向社會公布”規定,物業服務費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服務標準共同發布參考價格。目前宜春市還未出臺物業服務標準,現在還是參考江西省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并結合我縣的人力成本、物價成本等綜合因素,物業服務費在物業公司和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經雙方認可確定。
三、存在的幾個問題
(一)物業公司、業主、物業服務認識有落差
物業公司感覺工作人員在小區任勞任怨,盡力解決小區的大小問題,還得不到業主的理解;業主感覺自己交了物業費。物業公司就應該包羅萬象做好一切服務工作,稍有不順就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由于雙方對物業服務邊界模糊,認知有落差,所以雙方都有委屈心態。
(二)相關職能部門互相推諉
物業服務工作瑣事多,矛盾多,涉及部門也多,僅僅靠住建部門一家無法解決,比如小區養犬問題、排油煙問題、僵尸車問題等等。《宜春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對相關部門職責也有詳細規定,但在執行過程中,相關部門可能有畏難情況,有時出現出勤不出力,甚至相互推諉等現象。
四、下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針對幾位委員的提案,下一步我們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根據實際發布物業服務收費價格
主動聯系發展改革部門,在廣泛征求小區業主、物業公司、業委會、相關部門等意見基礎上,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提出適合我縣實際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物業行業準入機制
國家因“放管服”的需要取消了物業服務資質管理后,可以說現在物業服務準入幾乎無門檻可言。基本上只要在市監局辦個營業執照即可獲得準入,導致行業管理難度加大。下一步要依據企業信用服務平臺、業主評價、相關部門意見等方面建立物業服務企業準入機制,提高物業行業標準。
(三)完善物業考核體系
聯合所在社區、業委會等相關方不定期組織對小區物業服務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公布,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一年組織1-2次業主滿意度意見調查。必要時采取引進第三方評估參與的措施,從多個方面完善物業服務考核體系,做到優勝劣汰,促進物業服務健康良性發展。
謝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主辦單位聯系人及電話:張文 07954615589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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