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丁偉、王力磊、徐祖文:
你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提升充電樁利用率的提案》收悉,現逐條答復如下:
1、城通公司建立了37個新能源汽車充電場站223根充電槍(快充槍165根,慢充槍58根),據悉奉新縣現有新能源充電槍349根,以現有新能源汽車保有量1600輛核算,比例達1:4。按照《江西省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總體目標到2023年南昌市、九江市、贛州市公共充電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8,其他設區市公共充電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15。據城通公司現有充電槍測算,快充槍的使用率是0.5小時/天,慢充樁的使用率是1.4小時/天。
2、城通公司在城區建設了25個充電站175根槍均設置在公共停車場,縣城的各個方位均有分布;在G354國道、S519省道沿途的會埠鎮、上富鎮、甘坊鎮、澡溪鄉、百丈管委會等10個鄉鎮建設12個充電站48根充電槍。城通公司建設充電站根據停車位充裕度、變壓器搭建的便利度、安全性等因素選址,在居民集中區如一小停車場、四小停車場、建設北路停車場、信園停車場、水岸麗都停車場等均有充電樁。
3、奉新城通公司有巡檢制度,2024年1-5月累計已完成巡檢785次,完成438次故障處理。設備出現故障,公司人員即刻前往現場處理。各場站均設有“燃油車不得占用新能源充電車位”的標識標牌及故障維修聯系電話。巡檢人員發現占位行為及時制止,對占位車輛張貼“駛離便條”以提醒車主駛離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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