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資訊 / 聚焦中央、省生態環保督察
5月8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縣交辦了第三十一批環境信訪案件。現將調查處理情況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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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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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JX202105070060 |
奉新縣弘發機制炭廠(法人代表趙某軍)距居民區只有幾百米,其作業時粉塵、煙霧很大,并伴隨著刺激性氣體;其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水溝里;該廠用土掩埋了良田三四畝用于搭建鐵皮房。多次舉報無果。 |
宜春市奉新縣 |
大氣,水,生態 |
經現場調查,信訪人反映的信訪事項部分屬實。 |
部分屬實 |
1.針對奉新縣弘發機制炭廠總排口高度未達到環評批復高度要求的問題,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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