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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縣交辦了第十二批環境信訪案件?,F將調查處理情況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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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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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JX202104180048 |
1.鄒家山工業區里面有一家處理化工廢料的廠(報廢農機回收點對面)未掛牌,經常排放刺激性氣味,填埋化工廢料。 2.鼎耀鼎陶瓷有限公司,作業時有大量的灰塵和噪音,洗瓷土對水源也有污染,未經處理排放到旁邊的溝渠。 |
宜春市奉新縣 |
大氣,噪音,水,土壤 |
經現場調查,信訪人反映的信訪事項部分屬實。 1.奉新雪鋒保溫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奉新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百強、赤岸鎮鎮長熊業漢、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長張峻、副大隊長溫明、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管理股股長陳恒等就鄒家山工業區里面有一家處理化工廢料的廠(報廢農機回收點對面)未掛牌,經常排放刺激性氣味,填埋化工廢料問題多次到實地進行調查處理,現場檢查時奉新雪鋒保溫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產,原料為外購廢塑料(PS和ABS),車間內有磨粉機一臺,磨粉產生的粉塵經設備自帶的簡易布袋除塵設施收集后無組織排放,現場檢查時未見有生產廢水,產生的固廢為簡易布袋除塵設施中收集的除塵灰,屬一般固廢,現全部回用于生產,但有部分一般固廢未進行規范化管理,露天堆放,未建立管理臺賬?,F場檢查時未發現群眾投訴反映的排放刺激性氣味和填埋化工廢料行為。 2.奉新鼎耀鼎陶瓷有限公司: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奉新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百強、赤岸鎮鎮長熊業漢、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長張峻、副大隊長溫明等就奉新縣鼎耀鼎陶瓷有限公司的問題多次到實地進行調查處理,現場檢查時該企業因廠內和廠門口道路維修,于4月13日停止生產,因道路硬化需要時間,暫時無法通過載重較大的車輛,貨物原材料等無法進出,計劃5月上旬重新開工,因此無法對噪聲、粉塵等進行現場監測,但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廠房存在局部破損,存在噪聲擾民的可能?,F場檢查時未見該企業有廢水外排痕跡,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在該企業旁一池塘和池塘下游水溝內取水樣兩瓶,經奉新生態環境局監測站監測:池塘內水樣PH為:6.97,COD為:11.5毫克/升,氨氮0.367毫克/升,總磷0.042毫克/升,懸浮物19毫克/升;水溝內水樣PH為:6.94,COD為:12.7毫克/升,氨氮0.467毫克/升,總磷0.037毫克/升,懸浮物13毫克/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PH 6-9, COD≤15毫克/升,氨氮≤0.5毫克/升,總磷≤0.1毫克/升)。 |
部分屬實 |
1.針對奉新雪鋒保溫材料有限公司部分除塵灰(一般固廢)未進行規范化管理,露天堆放,未建立管理臺賬的問題,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已責令其立即建立一般固廢管理臺賬,一般固廢做到規范化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2.針對奉新鼎耀鼎陶瓷有限公司廠房局部破損,噪聲擾民的問題,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已責令其2021年4月24日前修復破損的廠房,防止噪聲擾民。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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