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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一級 項目 |
二級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文件 (文號) |
定價部門 |
行業主管部門 |
是否 |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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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收費 |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一)城市道路臨時占道依法施劃設置停車泊位收費 |
停放30分鐘內免費,30分鐘后開始計費,停放一小時內(含免費時間)收費2元。累計停放時間不超過3小時的,每一小時加收1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超過3小時以外的部分,每半小時加收1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日25元封頂。 次干道夜間22點至次日8點免費停放,背街小巷夜間20點至次日8點免費停放。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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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發改收費〔2016〕960號 宜府辦發〔2020〕21號 宜市發改收費〔2020〕14號 宜綜行執字〔2020〕18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等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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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及機場、車站、體育場館、旅游景區、博物館等配建的停車場收費 |
一類區域:停放30分鐘之內(含)免費。停放一小時以內(含免費時間)收費4元。每增加半小時加收1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日24元封頂。 二類區域:停放30分鐘之內(含)免費。停放一小時以內(含免費時間)收費4元。每增加一小時加收1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每日18元封頂。 三類區域:停放90分鐘之內(含)免費。停放四小時以內(含免費時間)收費5元。每增加一小時加收1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每日15元封頂。 四類區域:停放90分鐘之內(含)免費。停放四小時以內(含免費時間)收費4元。每增加一小時加收1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每日15元封頂。 車站、機場停車場執行一類區域收費標準。 便民中心、辦事大廳、公園、游園執行三、四類區域收費標準。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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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收費 |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三)執法部門查扣車輛指定停車場停車收費 |
對依法需要強制扣留的機動車,在法定處理時限內的停放,當事人不承擔車輛停放保管費用。如經告知逾期不接受處理,或處理后不及時提取車輛的,此停放期間所發生的停放保管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摩托車(電動車)5元/輛·天,小型車10元/輛·天,中型車15元/輛·天,大型車20元/輛·天。 停放時間2個月以上不超過3個月的,按標準的80%收取停車費;超過3個月不超過6個月的,按標準的60%收取停車費;停放時間超過6個月的,按標準的40%收取停車費。最長計費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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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發改收費〔2016〕960號 宜府辦發〔2020〕21號宜市發改收費〔2020〕14號 宜綜行執字〔2020〕18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等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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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停車場 |
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單位的停車場(泊位),鼓勵對外開放,允許場地管理者收費,但需依程序報批。 小型車:4小時以內(含),收費5元。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連續24小時停放的,最高收費不超過20元。 大中型車:2小時以內(含),收費5元。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連續24小時停放的,最高收費不超過25元。 摩托車、電動車 :4小時以內(含),收費2元。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連續24小時停放的,最高收費不超過5元。 辦公時間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院內辦事和因到醫院看病、探視病人,停放時間不超過1小時的車輛免費。賓館、招待所內部停車場旅客自帶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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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收費 |
二、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 |
(一)車輛站務基本服務收費 |
1. 客運代理費:客票運費總額6%~10%。 |
贛發改收費〔2019〕1031號、贛發改價調〔2018〕906號 |
授權的設區市人民政府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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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客基本服務收費 |
0.5~2.5元/人,具體收費標準見各設區市相關文件。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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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
三、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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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元/戶。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宜市發改價格字〔2019〕14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
否 |
否 |
否 |
僅制定城鎮老舊小區居民住宅管道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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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力工程安裝配套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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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保障性住房供配電設施建設收費:最高不得超過40元/平方米。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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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價格字〔2015〕2號 宜市價格字〔2015〕10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供電部門 |
是 |
否 |
否 |
僅制定新建保障性住房供配電設施建設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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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來水工程安裝配套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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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區戶表建設改造費(地表部分)740元/戶。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宜市價費〔2006〕32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
否 |
否 |
否 |
僅制定城鎮老舊住宅(小區)居民生活用水“一戶一表”改造工程安裝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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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
六、污水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一)居民污水處理費 |
中心城區0.95元/噸。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宜市發改收費字〔2018〕25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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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污水處理費 |
中心城區1.40元/噸。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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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5元/月·戶。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宜市價費字〔2013〕50號 宜市發改收費〔2020〕12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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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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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餐飲等行業0.9元/月·平方米;修理等行業0.6元/月·平方米; 普通行業0.5元/月·平方米;辦公場所0.5元/月·平方米。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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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
八、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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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區高層電梯住宅:1.65元/月·㎡(含電梯運行費);多層無電梯住宅:0.65元/月·㎡。 縣(市)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
宜市價費字〔2014〕43號 |
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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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危險廢物處置費 |
醫療廢物處置費 |
1.有固定床位的醫療機構:(1)按床位收費,每床2.5元/日;(2)按門診病員人數收費0.1元/人次,市中心血站按獻血人員、數量每人次收費0.05元; 省直管縣具體收費標準見當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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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價費〔2007〕13號 宜市發改字〔2024〕30號 |
授權的市、省直管縣人民政府 |
生態環境部門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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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更新時間截止到2025年3月,該目錄清單將根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進程實施動態調整。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