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新聞出版局、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了《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及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贛教基規字〔2023〕4號),針對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選用、監督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印發《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及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新廣出發〔2015〕45號),教育部《中小學教材選用辦法》(教材〔2023〕1號)和《江西省中小學教材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贛教基字〔2023〕43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及選用工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使我省評議推薦的教輔材料更符合教育教學實際,更好地發揮教輔材料對教學的輔助作用,結合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新聞出版局、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了《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及選用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范圍是什么?
《實施細則》規定我省進中小學校園教輔材料評議的年級為小學三到六年級,初中、高中各年級;學科為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美術四門學科,初中和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九門學科。品種為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同步練習冊,初中、高中九門學科同步練習冊、學業水平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小學、初中、高中寒暑假作業(不含初三年級暑假作業、高三年級寒暑假作業),小學美術練習本,小學和初中語文寫字(硬筆)、語文讀本;初中和高中歷史圖冊,初中和高中歷史、地理填充圖冊,初中和高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報告冊。
三、送評教輔材料有哪些具體要求?
《實施細則》規定教輔材料送評單位應當具有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資質,且符合依法批準的出版業務范圍。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科書等作品編寫出版同步練習冊等教輔材料,應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不侵犯他人著作權編寫的,不需要授權。送評的各類教輔材料必須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計劃的樣書。
四、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的程序有哪些?
《實施細則》規定我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程序包括:成立評議機構、發布評議公告、參評教輔申報、組織資格審查、組織教輔評議、評議結果審議、公告評議結果等7個工作程序。教輔材料評議全過程應主動接受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五、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推薦的原則是什么?
《實施細則》規定我省教輔材料的評議推薦要做到機會均等、過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輔材料編寫人員和被評議的教輔材料出版人員不得參加教輔材料評議推薦工作。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工作,從2023年起,視國家教材修訂情況適時開展,原則上每3年開展一次。
六、《實施細則》對中小學教輔材料選用管理明確了哪些要求?
一是規范選用程序,明確了各設區市教輔材料選用由各設區市教材選用委員會嚴格按照中小學教材選用程序和“一科一輔”要求,從《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推薦目錄》(以下簡稱《教輔目錄》)中,一個學科每個版本直接為各縣(市、區)推薦1套教輔材料供學生選用,教輔材料遴選過程應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監督。二是規范教輔征訂,明確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中小學校或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評議公告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統一征訂或提供代購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七、《實施細則》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監督管理明確了哪些要求?
一是明確了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教輔目錄》中教材輔材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對違規行為處罰措施。二是對擅自或變相變更《教輔目錄》中教輔材料名稱、內容、開本、印張等行為的出版單位,將相關教輔材料從《教輔目錄》中剔除,三年內該出版單位不得參加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三是對《教輔目錄》中教輔材料出現嚴重問題影響正常使用,立即停止該教輔材料在我省使用,并取消其著作權人和出版單位五年內在我省送評教輔材料的資格。
文件來源:江西省教育廳政務公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