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背景
近期,農業農村部下發了《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的通知》(農牧發〔2022〕1號),對強制免疫政策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下發了《2022年江西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
二、總體要求
(一)免疫病種。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
(二)免疫要求。強制免疫動物疫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加大“先免后補”工作推進力度,各設區市實施免疫直補畜禽的規模不低于轄區內應免畜禽的50%,有條件的地方要力爭規模養殖場全覆蓋。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對全省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全省所有豬、牛和羊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養殖場戶逐級報省農業農村廳批準后可不實施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小反芻獸疫不納入省級財政支持強制免疫病種,由各地按照國家有關消滅計劃和防治指導意見,督促指導規模養殖場自主實施有關疫病防控工作。我省屬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不對牛羊實施布魯氏菌病免疫,確需免疫的,養殖場戶可逐級報省農業農村廳批準后,以場群為單位進行免疫。
三、實施方式
強化畜禽飼養單位和個人的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對符合條件的規模場戶實行“自主購苗、先免后補”直補方式,對散養戶及不符合規模條件的養殖場仍實行“疫苗配送、集中免疫”實物方式。免疫有關技術要求參照國家及我省2022年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指南(另行下發)執行。
(一)直補方式。全省生豬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蛋禽存欄2萬羽及以上,肉禽年出欄5萬羽及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全面實施“先免后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不得向以上規模的養殖場發放政府采購疫苗。其他規模養殖場可遵循自愿原則申請“自主購苗、先免后補”的直補方式。規模養殖場自主采購國家批準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實施程序化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檔案,做好免疫記錄,經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確認后,按補助標準據實發放強制免疫補助經費。補助標準和程序按照《全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免后補”直補改革實施方案》(贛農字〔2021〕6號)執行。
(二)實物方式。對散養戶和暫不符合規模條件的養殖場戶,仍然實行由政府統一配發疫苗的實物方式。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由省級統一組織疫苗采購”的要求,省級公開招標確定供貨商,設區市比選確定采購數量,縣(市、區)根據養殖場戶實際的飼養量、國家免疫程序和免疫劑量,并考慮合理的損耗,按計劃發放強制免疫疫苗。開展自行免疫的養殖場戶可以到當地農業農村部門領取疫苗。散養戶由縣、鄉兩級在春、秋兩季組織開展集中免疫活動,并做好平時補免。實行直補方式的養殖場不得領取政府采購的強制免疫疫苗。
(三)推行集中免疫社會化服務。調動社會化防疫力量參與政府組織的動物強制免疫,積極推行委托專業化服務企業、動物防疫專業合作組織及鄉村獸醫等第三方,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進等方式,實施強制免疫注射,確保免疫進度和免疫密度,政府對承擔集中免疫的第三方給予勞務補助。
四、實施進度
2月底前:完成疫苗采購有關工作。3-5月,9-11月分別組織開展春、秋季動物防疫集中行動;2023年1月底前完成2022年強制免疫工作總結。
解讀人及聯系電話:周翔,0795-462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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